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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3-12   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类型: 2025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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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简介

区发展和改革局属于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股室有办公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产业发展和交通能源股、价格管理股、粮食管理股、粮食执法股、区委财经委办公室秘书股;下属事业单位有区项目推进事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区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二)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建设促工作提档升级。坚持把理论武装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定“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对党绝对忠诚。组织好“七一”“十一”等党建活动,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集中授课等途径,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促工作效率提升。坚决纠正“躺平式不作为”等歪风邪气,引导干部职工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勇于担当担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下基层、转作风专项行动,掌握实际第一手资料,提出有针对性措施和建议意见,着力解决部分机关干部存在的责任心不强问题,不断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是强化纪律建设促队伍廉洁自律。坚持以身作则,以身作则作表率,坚持以上率下带动身边党员干部形成良好局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动摇,让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坚不可摧,坚决做到不越界,不偏心不为钱找靠山,不以权谋私不搞关系主义,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观看警示影片等形式,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行动底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发展和改革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147.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8.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收入预算11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7.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支出预算11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44万元,占83.24%;项目支出192.36万元,占16.7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47.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8.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4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7.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38.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82万元,占8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42万元,占8.05%;卫生健康支出29.14万元,占2.54%;住房保障支出67.42万元,占5.8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万元,占3.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66.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5.8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25年预算数为61.5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9.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7.4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粮食物资储备支出(类)粮食物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2025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和储备体制改革、制度研究、军粮供应等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8.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减少原因为单位缩减公务接待费开支。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7.1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22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192.36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92.3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粮食物资储备支出(类)粮食物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指粮食和储备体制改革、制度研究、军粮供应等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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