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责任落实,构建严密保护体系。成立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与各村(社区)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将文物保护责任层层压实,确保每一处文物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建立文物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文物受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保护意识。充分利用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安全知识,同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组织开展文物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文物的历史价值和保护意义,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文物保护工作,营造全民关注、支持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巡查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建11支文物巡查队伍,定期对辖区内9处一般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进行巡查,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和巡查记录表,明确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和巡查要求,确保巡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在巡查过程中,重点检查文物本体的保存状况、周边环境安全以及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