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资金保障。2023年以来,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0574.896万元,用于农村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从2023年的66%增长至目前85.05%;每年投入3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完善基础设施。加大农村道路硬化、厕所改造等项目投入力度。2024年以来,投入资金1934.6万元用于道路硬化,投入专项资金112万元用于农村厕所改造,全力打造生态宜居乡村。截至目前,全区已有8个村获评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三)建立长效机制。会同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建立协同机制,统筹资金管理,优化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申报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强化资金监督,建立动态跟踪和绩效评估机制,确保美丽乡村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