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过常态化督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10家燃气经营企业,14处生产性场所检查一次,确保不留死角。目前,已开展检查1次,检查重点场所14处,发现安全隐患22处、已整治4处。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法检查,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标准、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各类压力容器、安全设置检验检定制度。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配齐应急装备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三)加强用户端安全设施建设。督促燃气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要求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有效提升用户端的安全防范能力。目前,已改造燃气用户4.5万余户,严格要求学校、医院、商场、农贸市场等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795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