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规范性。构建预先告知检查体系,全面推行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在实施专项检查前3个工作日联络企业,列明检查依据、范围、流程及企业需配合事项,结合互联网+执法“应急宝”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自查发现并已整改的问题隐患不予处罚,增强企业守法自觉性,实现了监管效能与企业合规水平的双提升。
(二)提升执法效率,强化执法针对性。积极推行精准执法模式,严格执行“一目录五清单”制度,结合年初执法计划及“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隐患,开展各项执法检查。2024年,办理监管执法案件12起,全部结合自由裁量权基准处罚,罚款总金额24.8万,上报典型案例6件,合格率100%。
(三)推动柔性执法,强化执法包容性。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探索建立“警示约谈+限期整改+教育引导”的阶梯式执法体系,对违法行为轻微、主动消除隐患、现实危害性较少、积极配合整改等符合从轻或减免处罚条件的企业,实行“主要负责人警示约谈”制度。全年约谈企业4家,相关企业未发生后续安全事故,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