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第三轮第十三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
2025-02-08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类型: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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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类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0日至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广元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0839-3304185;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25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7日
(联系人:李勤)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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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群众投诉问题解决不彻底,广元市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均有群众信访反映畜禽养殖污染问题。2023年,剑阁县、苍溪县、昭化区畜禽养殖类信访占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比例分别高达64%、28%、26%。广元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推动粪污综合利用、畜禽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差距,群众投诉举报时有发生。奇康牧业粪污综合利用作业不规范,只漫灌,不翻耕,利用变排污;永宁镇温氏种猪场粪污综合利用配套土地面积不足,厂外部分农田堆存大量粪污;腾飞生猪养殖约4000平方米土地粪污漫灌未翻耕。璟文农业未建除臭设施。丰源家庭农场停运污水治理设施;巨星养殖场除臭设施建而不用。本次督察期间,郑开陆养牛场养殖污染问题被重复投诉多达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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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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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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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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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养殖污染问题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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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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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8月底前,开展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有序推进问题整改。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2.2024年12月底前,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培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技术、模式的宣传与应用,不断提升养殖场户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3.2024年底前,完成奇康牧业、永宁镇温氏种猪场、腾飞生猪养殖场、璟文农业、丰源家庭农场、巨星养殖场、郑开陆养牛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工作。
4.加强畜禽养殖企业日常环境监管,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群众投诉较多的养殖企业为重点,不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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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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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8月底前,开展了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专项排查,共排查存在问题的养殖场户36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2.2024年12月底前,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培训,并编印了《广元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手册》,进一步加强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技术和模式。
3.2024年底前,奇康牧业、永宁镇温氏种猪场、腾飞生猪养殖场、璟文农业、丰源家庭农场、巨星养殖场、郑开陆养牛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任务。
4.加大畜禽养殖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纳入检查重点,对企业环评审批和验收情况、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粪污规范化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建成,2024年来共检查畜禽养殖企业21家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9起,下发处罚决定8起,处罚款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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