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详情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7   来源: 区公安分局   信息类型: 2024年信息公开年报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zq.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武汉路149号;邮编:628000;电话: 0839-520632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依托门户网站和公安政务新媒体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先后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6条,其中,广元公安信息网门户网站公开警方要闻、警务资讯等信息35条,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安建设、普法宣传、社会治理、安全防范、反电诈、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警务资讯等信息131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760条,其中,平安利州微博1436条、平安利州微信公众号133条、平安利州抖音71条、利州警方今日头条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较上年减少37.5%,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其中同意公开政府信息1条,不同意公开4条,均按相关要求予以办理答复。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的1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法未予公开的4件,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1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的2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的1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清理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按照广利法委办发〔2024〕14号通知要求,及时对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严格信息审核。按要求做好公开信息审核工作,加大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审查力度,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回应申请人关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载体应用。在政府门户网站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按时公开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2024年度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使用信息,开展互动交流“在线调查”1期;通过广元公安信息网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受理办结网上群众来信咨询、投诉、建议等19件,办结率100%;收到群众感谢信1件。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做优做强“平安利州”主账号,将“平安利州”微信由服务号转为订阅号,着力扩大政务新媒体传播面和覆盖面。加强“平安利州”微博运维工作取得新成效,被省公安厅评为“十佳微博”。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参加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加强目标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推动各警种部门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1件

行政强制

576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由于公安工作特殊性,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主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由于公安工作涉密信息比重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数量,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分局各所队没有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基层所队对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政务公开水平参差不齐,呈现发展不均衡的短板问题。

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抓好以下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推动主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群众为目的,注重优化和拓宽公开渠道,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动态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和评估考核,对信息公开工作滞后的基层所队加强提醒督促和整改落实,确保工作任务高效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25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