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详情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6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2024年信息公开年报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B〔2024〕GK1230-2号)和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共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莲花路421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33115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利州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充分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依申请公开,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业务数据、财政工作动态、各类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信息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有力提升了财政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影响力,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发展。2024年,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其中,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开19条,通过四川省财政厅微信公众号公开6条,通过广元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公开35条,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1条。主动公开信息涵盖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财政工作动态、财政资金分配、预算绩效管理等多个重点领域,涉及部门动态、数据发布、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等网站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受理、处理、答复等各环节要求,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答复2024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遵照《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明确相关股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的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坚决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严密性,坚决防止泄密和失密现象发生。2024年我局没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暂无机关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要依托于四川省财政厅微信公众号、广元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我局立足财政职能,在日常信息管理中主动配合省市区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优化调整,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公开信息内容主要涉及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等多个领域,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有序、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对未完成年度财政信息目标、应公开未公开信息等情况及时通报、定期提醒,并作为年度评先推优重要依据。三是在局机关内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对预算、国库、金融、绩效、农业农村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股室点对点进行实操演练,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保证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四是强化信息公开保障,足额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经费需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还不够。以预决算公开、工作动态信息、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等信息为主,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相对较少,距离群众需求还有差距二是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多采用财政数据作为支撑,表述较为单一,对好的经验、做法等探索不够;信息公开时效性还需加强。针对文字多、篇幅长的政府信息,需要反复核对涉及的多个政策依据和财政资金数据,偶有政府信息迟滞公开现象,影响开时效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重点关注,进一步强化信息主动公开。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深度。重点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深入解读财政重要政策措施,做到信息公开重点化,解读方式多元化,切实提高财政政策解读和各类信息发布质量。三是保证信息公开效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把关,坚决防止错字错情发生,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4年度未产生因政府信息申请的收费。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