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8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一)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力度不足”的问题
1.落实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8月5日对宝轮镇范家村黄连木古树挂牌管理;二是8月6日为白朝乡月坝村两株二级古树落实管护单位和人员;三是出台保护制度,纳入村级网格化管理;四是6月17日扩充利州区古树名木保护专家库至18名。
2.国有林场管护相关基础设施缺乏
整改情况:一是已申报2025年管护站房及防火通道项目,待审核实施;二是完成广元市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29.8公里、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15公里、天曌山国有林场通林下经济节点道路7.2公里。
3.对林地流转监督管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9月4日局党组会学习林权改革方案,明确林地流转监管要求和责任。二是10月25日利州区政府组织专题会,龙潭乡制定整改措施,原权利人起诉解除林权流转合同。三是加强储备林项目林权收储指导,确保林权合法合规流转。
(二)关于“行政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
4.执法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按机构改革要求,撤销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设综合执法股,由局机关负责林业执法,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5名。开展系统培训1场,参加上级及区司法局培训8人次,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5.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公开审批和查处信息,鼓励公众参与监管,及时发现报告违法行为。二是发挥村级“一长两员”作用,增加人员,优化机制,监管效率提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处理。三是注重科技应用,开展卫片执法监测,提前介入告知,遏制违法行为于萌芽。
6.行政案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广元某某运输有限公司和利州区某某绿化养护管理有限公司改变林地用途案件已催告并执行。二是梳理行政处罚决定,催缴李某某等2案罚款到位,催告某某石材加工厂等4案当事人缴纳罚款。
7.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林业管理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监管责任,细化流程环节到岗到人,形成有力监管网络。二是开展4场次“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警示教育,增强案件震慑作用,强化森林资源红线意识。三是针对林业违法案件,实行“一案一整改”,通报案件,梳理漏洞,总结经验教训,强化震慑,截至11月20日,林地违法案件发生率较去年下降38%。
(三)关于“推动林业产业发展进程较为缓慢”的问题
8.对产业发展指导不够,技术服务跟不上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省市林科院专家开展技术培训7次,参训1500人次,龙潭桃园油茶成活率达95%。二是选派3名骨干参加省林草局产业技术培训。三是招录调整充实产业技术人员6名。
9.笋用竹产业重建轻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指导服务10余次,在笋用竹重点发展区开展技术培训2次,参训人数400人次。二是强化园区管理,积极争取安排项目资金,投入竹产业资金70万元,利用市级现代竹产业园区良好基础,成功创建省级竹产业园区。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10.“软环境”打造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利州“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坚持“1456”思路,锚定“省级林粮高质量发展县(区)”目标,明确培育“四大产业”、实施“五大工程”、落实“六大行动”。二是出台林业产业优惠政策,依法给予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减、缓。三是明确1名党组成员和4名骨干负责项目协调、包装、招商等,引进2家企业。
11.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林业产业企业,建立动态信息管理台账,梳理涉林企业11家。二是加强为企服务,实地调研8次,协调解决问题15个。三是积极扶持企业发展,新建产业道路8公里、防旱池9口、提灌设施1座、铺设供水管道4公里。
12.窗口“一站式”政务服务落实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39项,全部纳入区政务中心林业窗口“一站式”办理。二是梳理审批事项材料清单,明确办理顺序、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9月11日发文至乡镇(街道),确保群众“最多跑一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关于“资产管理和项目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3.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审批程序,明确环节要求、责任主体,1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审批,2名工作人员审核合规性、预算及采购方式。二是加强培训,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规流程,提升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
14.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调配专职驾驶员2名,减少非专职驾驶公车情况。二是9月18日,执法车辆已规范张贴清晰完整标识。三是终止违规租赁合同,加强林场车辆管理,防止再犯。
15.防火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出台《利州区林业局森林防灭火物资管理办法》,明确管理目标,确保物资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分布合理。强化人员配置,落实2名工作人员盘点清理,定期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6.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建立机制,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强化班子“一岗双责”,制定6个责任清单。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党组每季度召开1次研判会,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和要求。
17.党组议事决策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程序、决策方式。二是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管理,要求拟上会研究的重大事项,提前做好充分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确保议题成熟后再上会。三是提高党组会议质量,规范讨论和决策程序,避免议而不决,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
18.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9月4日,局党组会议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学习《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出差行为,掌握报销标准流程,遵守财务制度,控制费用支出。印发《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关于规范人员编制管理及下乡补助发放的通知》,要求坚持“一事一签”原则规范报销差旅费。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七)关于“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有偏差”的问题
19.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10月9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强调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整改工作是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二是规范整改方案和报告制定流程,必须上党组会议讨论。三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负责起草、审核和提交整改方案及报告,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0.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上一轮巡察反馈的违规报销燃油费问题已整改完成,已全部收缴违规报销燃油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361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