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细化管理评估。建立14条乡镇(街道)基层人头摸排线,创设8个保障部门信息比对池,铺开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等3个平台统筹监测网,利用收入来源、刚性支出等6类信息动态发现应保对象。截至目前,监测发现新增低保对象1665人。
(二)简化异地纳保。将异地低保登记对象信息服务主要通办环节下放基层便民服务中心,限时7日内核实非本地户籍人员登记对象信息、反馈本地户籍人员异地登记对象信息,确保跨省协办、省内通办低保登记均控制在10日内。截至目前,双向异地办理低保11户。
(三)强化兜底提标。将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48元/人/月、47元/人/月,低保边缘家庭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等4类人员纳入“单人保”,并对遭遇突发事故、救助后仍困难等5类情况提供额外临时救助。2024年,提标对象超2万人、补发资金超5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