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档案管理,做到有据可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建立规范、标准的田间生产档案,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监督下,将生产过程中所有的农艺措施全部记录在案,包括播种、施肥、用药品种、用药剂量、用药时间、安全间隔期等相关信息,并做好田头速测工作,做到有据可查,保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二)强化责任意识,实施科学预防。与农资经营户、兽药市场、屠宰场等市场主体签订生产责任书28份,与各种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5份,对高效设施蔬菜农用投入品的使用以及禁限用农药作出了明确规定。积极开展科学使用农药的宣传培训与技术指导工作,加强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科学指导病虫草害防治,农药使用量较前几年减少30%以上。
(三)强化过程监管,防止农药残留。对辖区内蔬菜种植基地进行不定期抽检。截至目前,出动检测人员24人次,对蔬菜、水果产品抽检50次、381个样品,合格率达100%;巡查农兽药市场6次,合计83项,合格率100%;检测瘦肉精427个,录入平台427个;用于宣传、培训、检测、监管人员工作经费共计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