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源头监管。积极指导养殖场(户)完善各类养殖档案,详细记录动物存出栏、疫苗免疫及无害化处理等关键信息,实现养殖全过程可追溯性。截至目前,开展相关指导20余次,覆盖养殖场3家。同时,依据“街道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三级责任体系,加强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监管,防止“偷排、漏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二)严格调运管理。针对异地引种,严格执行“先报备,再调运,强监管”的流程,对外地调入的畜禽严格落实引种隔离制度。强化补免政策宣传力度,发放补免隔离宣传资料500余份。目前,辖区内未出现违规调运现象,有力保障了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规范产地检疫。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目前,累计完成检疫140批次,合格率达到100%,有效杜绝了“问题”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进一步保障了动物流通环节的卫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