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高位推动。锚定项目申报、建设管理等7项工作,印发《高质量推进增发国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内部管理办法(2024年年修订)》等系列文件,同时,联合自然资源、发改、财政等3个部门设立工作专班,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时限、严格资金管理。2024年,参与或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议37次。
(二)强化项目申报。结合全区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积极组织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及基层自治组织,邀请行业领域相关专家对申报的地灾治理项目地质状况、危险程度、威胁人员及财产情况等进行现场查勘梳理,为及时包装和申报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以及超长期国债项目储备奠定基础,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申报入选省级储备库项目16个、入库资金约1400万元,争取到位增发国债等资金5241.52万元,启动实施治理项目46个。
(三)坚持精准施策。采取清单式管理、专班式推进、跟踪式问效、靶向式攻坚等4种方式,加强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有力推进国债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安排项目跟踪审计、跟踪质量检测、跟踪综合督导等3项服务,确保国债项目推进过程中进展顺利、资金安全、质量达标。2024年,共实施完成治理项目35个,削减受威胁群众1200余人、保障财产约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