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要求,现需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广元市利州区柏木坪矿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10日之前按公示文件所示渠道反映。
附件:关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柏木坪天然沥青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广元圣通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广元圣通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柏木坪天然沥青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开
广元圣通矿业有限公司《广元圣通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柏木坪天然沥青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本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文本的网络链接
(1)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本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0dBgyYh3xw5DE_FHDjDZQ
提取码:8prk
(2)公众参与说明全文本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RJKm0rPYPQDUyIGkPQlLw
提取码:yn4m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广元圣通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范家村3组,联系人:王总,联系电话:15181353338,电子邮箱:1105421686@qq.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