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任务落实。组织区内20家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使用情况以及医院实际,科学合理上报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约定任务量,压实采购主体责任,确保采购任务落地落实。今年以来,完成9批次药品与医用耗材报量工作,共计报量195.66万粒/片/支。
(二)强化协调沟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督促各医疗机构积极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全年组织开展21批次药品、耗材、试剂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签订协议1250份,有效化解协议签订、采购等问题20余个,助力各医疗机构采购到质优价廉的药品,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三)强化采购监督。加强对各医疗机构药械集采工作的监督,及时掌握中选药品供应、中选药品率、网采率等情况,对未达到进度的医疗机构适时提醒和约谈。截至目前,已到期的15批次160种药品、耗材超额完成采购87.04万片/粒/袋/支,完成率达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