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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取消、调减招聘名额及增加笔试环节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16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类型: 人事招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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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结合我实际报考情况,部分岗位拟增加笔试环节,其余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招聘,达不到有效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现将取消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及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变动情况

(一)取消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十级241023);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241003)(241013)(241014)(241015)(241024)(241025)241026)(241029)(241030)(241031)。

(二)调减招聘名额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241010)由招聘3人调减为1人

二、笔试具体安排

)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于2024年1229日(9:00~11:00),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准考证领取:请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带照片的社保卡原件)、报名表和近期两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024年12249:00~12:0014:30~17:30),到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翠云路136号,广元市利州区委区政府第三办公区三楼303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截至2024年12月24日17:30,同一岗位如未超过5人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再增加笔试环节,取消笔试环节岗位情况将于12月28日前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zq.gov.cn/公示公告人事招考专栏公告,请密切关注。

(三)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详见附件1。

(四)笔试科目及范围。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川人社办发〔20247执行。

(五)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满分为100分。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政策加分)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招聘岗位名额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如有岗位笔试后招聘岗位名额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lzq.gov.cn/公示公告人事招考专栏)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按规定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即同一笔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平均分×80%,教育、卫健和其他综合岗位分类计算。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于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lzq.gov.cn/公示公告人事招考专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6日。请符合政策加分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2249:00~12:0014:30~17:30加分材料和《政策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交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医疗卫生岗、应急岗、社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21〕19号、川青联发〔2021〕28号、川卫发〔2022〕7号、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有关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证(或服务所在地(市、区)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携带1张近期两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生须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须准备好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等答题用具,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除规定物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入考室及座位。已带入考点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入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聚集。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增加笔试环节的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5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家庭证明;脱贫户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1224日9:00~12:0014:30~17:30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减免。

、其他要求

(一)拟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zq.gov.cn/公示公告人事招考专栏)。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6183058



附件:1.拟增加笔试环节岗位一览表

      2.政策性加分申请表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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