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关于拟撤回广元市利州区2011年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广元市利州区2011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广元市利州区2013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批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批文撤回和批文失效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67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广元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广委办〔2017〕35号)等有关要求,拟对广元市利州区2011年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广元市利州区2011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广元市利州区2013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批文撤回,现将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2011年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区位调整)拟撤回地块位于利州区三堆镇宝珠社区5、6组,三堆村1组,面积3.0269公顷;广元市利州区2011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区位调整)拟撤回地块位于大石镇光荣村1组,面积2.9080公顷;广元市利州区2013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拟撤回地块位于大石镇光荣村、青岩村,面积5.8064。因拟撤回地块短期内无法开发利用,为避免造成土地资源浪费,根据工作安排,拟开展广元市利州区2011年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广元市利州区2011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广元市利州区2013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批文撤回工作。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采取实地调研、资料调查等方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认真梳理各方意见,开展评估论证。重点围绕批文撤回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客观、科学、全面地评估论证,对该事项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评判等内容进行深入全面的评估论证,对风险点进行了全面分析,查找风险隐患,完善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拟撤回地块所在村组的利益相关群体。
(二)主要事项
1.对本事项的态度;
2.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3.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4.其他建议和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反馈相关建议和意见。
五、公示周期
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六、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联系人:吴嘉琳
联系电话:0839-2302207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