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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第2批、第3批、第4批农用地转用审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22   来源: 区自然资源分局   信息类型: 公示公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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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 建设内容 申请转用面积 指标落实情况 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 申请文号 批复文号 批准面积 (公顷)
1 利州区2024年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增减挂钩) 白朝乡月坝村5组 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新建服务中心700平方米,新建固定营位9个,面积1600平方米,停车场17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0.3676(全部为耕地) 纳入利州区西部农文旅融合与生态康养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已通过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白朝乡白朝村、马家村、徐家村、魏子村、新华村、星明村、新房村、分水村、月坝村、观音村、永久村、鹅掌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增减挂钩项目补充,指标确认函号为川自然资挂钩联合核查〔2023〕171号,补充耕地面积0.3676公顷(其中十等旱地0.3676公顷) 广利白府〔2024〕2号、广利府〔2024〕72号 广府复〔2024〕56号 0.3676
2 广元市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龙潭乡凤凰村乡村振兴农旅融合建设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 龙潭乡凤凰村四组、六组 打造6000平方米农业观光园,改造8000平方米农林研学基地、购置安装部门娱乐设施、配套经营设施 1.7584(耕地0.4307) 纳入广元市利州区东部城乡融合与
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已通过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与龙潭乡庙坪村、柏佛村、红岩村、官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复垦耕地,函号为川自然资挂钩联合核查〔2021〕369号,补充耕地0.4307公顷。 广利龙府〔2024〕59号、广利府〔2024〕32号 广府复〔2024〕32号 1.7584
3 广元市第4批次农用地转用(龙潭乡凤凰村乡村振兴配套建设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 龙潭乡凤凰村四组、六组 硬化道路1500米,新建1200米栈道,1000米涉游道,配套活动广场、卫生间、配电室及挡墙等基础设施 1.7013(耕地0.439) 纳入广元市利州区东部城乡融合与
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已通过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与龙潭乡庙坪村、柏佛村、红岩村、官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复垦耕地,函号为川自然资挂钩联合核查〔2021〕369号,补充耕地0.439公顷。 广利龙府〔2024〕60号、广利府〔2024〕31号 广府复〔2024〕32号 1.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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