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以农村河湖水环境问题为导向,构建镇、村、组三级责任体系,明确河湖长是农村河湖治理保护“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把握工作进展,主动落实各项任务,及时解决治理难题,全面推动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召开水环境治理专项工作推进会3次。
(二)突出重点,完善措施。结合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编制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坚持以“清四乱”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及水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努力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宜居乡村。今年以来,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200余次,发现问题3个,督促整改问题3个。
(三)注重宣传,巩固成效。将河湖生态文明建设与水环境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作用,强化环保意识,约束不文明行为;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持续不断的行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养成自觉保护环境的习惯,全面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截至目前,制作12副环保宣传标语,发放1000余份环境保护宣传单、宣传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