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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Ⅱ标段清江河特大桥钢便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分析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4-11-12   来源: 区水利局   信息类型: 行政许可/处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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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关于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Ⅱ标段清江河特大桥钢便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分析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Ⅱ标段清江河特大桥钢便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Ⅱ标段清江河特大桥钢便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受理通知书号:510802-20241101-000387)收悉。经审查,《报告》编制基本符合《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现就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基础资料基本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正确,内容较为全面,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

二、基本情况

钢便桥位于清江河特大桥跨清江河段上游 3m。钢便桥工程分左右两段,其中右岸钢便桥长75m,桥跨布置为 5 跨×15m;左岸钢便桥长210m,桥跨布置为14 跨×15m;中间部分约 60m 不连接。钢便桥桥面宽6.0m,横向布置间距为 0.55+1.0+1.0+0.9+1.0+1.0+0.55=6.0m。右岸钢便桥接清江河岸坡耕地,接头部位高程476.5m,桥面高程476.5m。左岸钢便桥与已建宝轮镇至赤化镇段防洪堤直接相接,接头处采用搭接钢板铺设,堤防高程 476.59,接头部位高程476.5m,桥面高程 476.5m。桥面板采用 8mm 厚花纹钢板;便桥主梁采用“200”型贝雷梁。横向分配梁采用I22a工字钢,纵向间距 0.3m,主纵梁采用标准贝雷梁,横向共6榀。承重横梁采用双拼2I40a工字钢,并嵌入钢管柱顶部,高出钢管柱顶面 5cm,顶部预埋件与钢管桩进行连接。 钢便桥桥柱基础形式均采用钢管桩基础,共布置钢管桩基础 21 个,设计桩柱长 25m。钢管柱采用 3φ610×8mm 钢管桩,柱间横联采用Ⅰ20a 槽钢,钢管柱底部嵌入基岩>5.0m。最后安装栏杆、交通标志标牌、警示灯、照明和管线等附属结构。

钢便桥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工程位置名称

控制点编号(左岸至右岸)

坐标(X)

坐标(Y)

钢便桥工程

1(左钢便桥
起点)

558365.3915

3582783.1162

558359.6386

3582777.0126

2(左钢便桥
止点)

558481.0974

3582667.1193

558475.8478

3582664.2138

3(右钢便桥
止点)

558515.6352

3582618.0567

558510.5734

3582614.8353

4(右钢便桥
起点)

558539.2652

3582580.9275

558536.0034

3582574.8776

基本同意评价河段防洪标准为50 年一遇,钢便桥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行洪论证与计算的成果。

五、基本同意《报告》中防洪综合影响评价的结论

六、基本同意《报告》明确的防治补救措施和建议。

七、建设和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承担防洪义务和河道施工范围内的社会责任。

八、工程完(竣)工验收必须有河道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满足防洪要求提出的明确意见。

九、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须报相关部门批准,涉及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应征得同意。

十、涉河建设工程最终的审定方案有作较大变更的,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一、本许可有效期为三年,需延续有效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十二、你单位要强化监管,督促涉河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

附件: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Ⅱ标段清江河特大桥钢便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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