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月督导,确保发放有序。每月将次月到龄人员名单下发至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督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通知到龄人员及时办理待遇申领手续;针对到龄人员未及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保险费的人员,逐一通知确保及时补缴不足年份养老保险费,使其养老待遇不受影响。
(二)分类核实,确保清理精准。充分利用全省社会保险数据查询比对系统,核查比对参保人员、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人员信息,核实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资格认证,分类建立台账,分类进行业务处理,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项。有效避免虚报、冒领等现象发生。
(三)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对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待遇发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为全区2.9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足额发放养老金60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