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基础有“章法”。建成市级“枫桥式司法所”7个,建立覆盖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17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9个,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行业基本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调解专家、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兼职调解员100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员68名,建立由省一级调解员、律师、法律明白人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不断推动人民调解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近年来,组织、指导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业务培训共40场次,受训人员达2000余人次。
(二)多元联动有“技法”。全面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按照“群众最多跑一地、调处化解全链接”工作模式,将律师参与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各类公共法律服事项纳入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办理,实行律师义务值班制度,人民调解组织入驻,各行业部门参与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不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133”工作法,去年10月以来,通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成功调解矛盾1328件,化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三)激励保障有“招法”。修订完善《广元市利州区矛盾纠纷个案化解以奖代补经费补贴办法(试行)》,区财政每年度按照实际补助情况按时核发;成立人民调解案件评查小组,负责对申请领取个案补贴的矛盾纠纷调解个案进行资格审查、卷宗质量审定、补贴金额审核工作,极大提升了调解人员积极性。开展首届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等级、人民调解能手推荐和评定工作,命名3个调解组织为“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名人民调解员为“三级人民调解员”,推荐评定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为省级调解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