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
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将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经审核同意予以批复(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单位要切实发挥绩效管理责任主体作用,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监控为重点,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目的,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目标批复后,原则上不作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办理。
二、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绩效动态监控工作,要将绩效目标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问效,及时掌握衔接资金的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情况统计表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