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明确总河长、镇级河段长和村级河段长,确保队伍健全,力量充实。织密巡河网络,组织专人开展河道巡查及清理工作。近年来以来,巡查215余次,发现问题47个并完成整改,辖区内河道未出现重大水环境事件。
(二)加强专项排查。认真开展环境治理行动,全面落实“一河一策”治理措施,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党委书记、镇长带队,组织镇村两级河长多次开展巡河检查,形成巡河记录,查改问题13件,整改率100%。对水源保护地沿线清杂去乱,加强了日常保洁,清理水沟1200余米,全覆盖处理居民排水沟200余米。
(三)加强问题整治。全面梳理镇域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建立档案,实行“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措施、一次督导、一次回头看”管理模式,全过程跟踪。截至目前,发现问题10余件,建档管理5件,常态跟踪管理3件,问题点位已全部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