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友慧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
您在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合成步行街周边落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理念的建议”提案,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广元市利州区推动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广利府办发〔2023〕42号)明确将“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扎实开展儿童需求研究,融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全面融入区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公共空间设计,在儿童5分钟、15分钟和30分钟生活圈中配备优质、便利、充足的活动场地。提案中提到的优化苴国路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增加儿童友好元素以及美育元素是方案的应有之义,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我们将全面集中收集学校呼声,及时向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反馈,争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真正服务儿童、保障儿童、发展儿童。
权友慧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利州教育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建议,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何兴华
联系电话:3307019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