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确保在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二、招选数量:1家
三、招选办法:综合评审
四、招选代理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利州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2.项目预算:57.8万元。
五、受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招标工作完成15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不产生歧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5天内完成。
4.辅助委托方做好公开招标的其他各项工作。
5.委托方指令或者要求的其他和招标事项相关的工作。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六、申请人条件
1.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七、报名文件内容
申请人递交的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具体内容见附件。
八、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30
九、递交报名文件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一办公区5楼科技教育与农业资源环境股。
联系人:陈丽蓉,联系电话:13308128862。
十、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审办法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公开征集招标代理
机构综合评审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
|
企业
能力
|
申请人在广元市城区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门禁系统、有独立的开评标室,有独立的现场监督室、录像录音设施完备,配备齐全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
|
10分
|
(二)
|
代理
业绩
|
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政府采购代理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
15分
|
(三)
|
人员
配备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投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的得6分,具有由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颁发的高级咨询工程师(招标投标)证书加4分,本项最多得10分。
2、技术服务团队(3人):
具有招标投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
25分
|
(四)
|
服务
方案
|
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
1.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需求论证)(8分)。
2.编写项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规范性(8分)。
3.发布采购公告;编制、发放采购文件(8分)。
4.主持开标、评标;发布采购结果公告(8分)。
5.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处理异议投诉、合同执行、档案移交)(8分)。
注:以上共40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评分。1-5项评为“优”的每项得8分;评为“良”的每项得6分;评为“中”的每项得3分;评为“差”的每项得1分。
|
40分
|
(五)
|
报价
|
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格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分为10分。其他磋商申请人的价格分按此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
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②按规定收费标准的80%及以上为有效报价(含80%,低于80%或超过100%均为无效报价)(本次按照10000元代理服务费为基准价作为计分参考计算)。
③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执行。
|
10分
|
(六)
|
合计
|
|
100分
|
注: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