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多方协同,绩效管理融合推进。采取“1+N”协同监督机制,形成财政与人大、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相互贯通、相互支持的贯通融合协作配合工作格局,通过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将预算绩效管理列入巡察和专项监督相关内容、加强审计监督、促进财政与审计部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效率。
(二)强化精准监管,把牢绩效审核关口。认真核对预算项目和绩效目标的匹配度,从严把控项目库“准入关”。实施绩效目标集中会审,核减资金100余万元;对“2024年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等15个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资金2324.44万元,核减资金90万元。
(三)强化结果应用,增强财政资金效益。调减2024年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联社等1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12.07万元;调减“联网直报工业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农产品质量监管”等18个项目资金11.67万元;调减“执法中队建设”“政府采购业务经费”等7个项目资金2.89万元,从而提高绩效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