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经济效益。聚焦农村产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主体,通过“村级集体经济+散户”模式,带动农户增收,提升粮食生产经济效益,激发农户发展生产积极性。目前,发展合作社31家、家庭农场44家、养殖大户44家,助力300余户农户增收5000元。
(二)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流程,严格遵循“一户一宅”政策,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选址到场、放线到场、施工到场和竣工到场的“四到场”制度,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和乱占耕地等行为。
(三)常态巡查监督。充分发挥各级田长巡察监督作用,高标准完成前三季度巡田任务。同时加大与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合作,强化执法动态巡查,实行跟踪监督,做到“地动我知、违规我查”。截至目前,辖区未发生违规占用耕地、生态退耕及撂荒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