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引进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措施和制定全区商务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按要求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牵头制定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服务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调查研究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制定全区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和物流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建设全区商贸流通体系,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协调商品市场建设和商业设施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全区流通领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承担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打击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典当、租赁、旧货市场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内外贸易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申报、实施的协调与指导工作;负责上级下达我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贯彻落实鼓励出口政策,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方式,指导各类进出口业务相关工作。
7.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等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贯彻执行对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及管理规章;指导全区的经贸机构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经贸机构开展经贸合作。
9.承担组织协调我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贯彻国家、省、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统计分析全区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1.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2.指导监督以利州区名义在区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监督管理在区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工作。
13.负责友好城市商贸活动的发展与合作工作。
14.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广元市利州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750.58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了626.18万元,下降26.3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向上争取项目减少,收入减少。2023年项目实施少,支付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75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5.57万元,占总收入的98.5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万元,占总收入的1.428%;利息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75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58万元,占总支出的22.14%,项目支出1363.00万元,占总支出的77.8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50.5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6.18万元,下降26.3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向上争取项目减少,收入减少。2023年项目实施少,支付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7%。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51.18万元,下降27.4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项目实施少,支付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69万元,占30.93%;农林水支出85.41万元,占4.9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5万元,占0.6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7.62万元,占57.81%;其他支出15万元。占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8万元,占2.33%;卫生健康支出13.12万元,占0.76%;住房保障支出29.95万元,占1.7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25.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3.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0.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2.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73.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3.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6.05万元、津贴补贴21.24万元、奖金75.72万元、绩效工资41.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13.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4万元、住房公积金29.95万元、生活补助1.8万元、奖励金0.03万元支出。
公用经费3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54万元、印刷费0.20万元、咨询费0.35万元、水费0.33万元、邮电费2.04万元、差旅费6.12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劳务费6.29万元、工会经费2.18万元、福利费4.64万元、其他交通费5.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11万元,下降5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较上年减少1.11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2023年招商引资公务活动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规划编制调整、项目方案审查研讨、招商引资等业务活动开支的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8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规划编制调整、项目方案审查研讨、招商引资等业务活动开支的餐费0.8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6万元,比2022年增加3.9万元,上升12.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1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13分,绩效自评综述:商务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预算编制及时,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无乱发津补贴、奖金现象。“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16个项目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6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资金均经过商务、财政审核确认,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系统直接发放到企业账户。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虚报、骗报、挪用现象。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9、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指商业流通等方面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类)涉外发展事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事务支出(项):指对外贸进出口企业发展服务等方面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商务局由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广元市利州区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服务产业发展协调股、市场股(外资外经外贸股)3个股室组成。
(二)机构职能
商务局主要承担全区市场运行监测、市场体系建设、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促进服务业发展协调服务、发展壮大三外经济(外经、外资、外贸)、会展等职能。
(三)人员概况
商务局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16名,工勤编制1名。2023年年末在职人员总数24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7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3年度总收入175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5.57万元,占总收入的98.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万元,占总收入的1.43%,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001 %。
(二)支出情况。2023年度总支出1750.58万元(基本支出387.58万元,项目支出1363.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350.39万元,占总支出20.02%;商品和服务支出286.96万元,占总支出16.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万元,占总支出0.11%;资本性支出0.22万元,占总支出0.01%;对企业补助支出1111.18万元,占总支出63.47%.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预算支出安排1750.58万元;年末无结余,预算收支平衡。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按照相关要求,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制定了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反映了相应工作任务,其要素较为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2023年,商贸主要经济指标企稳回升,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5.8%,全年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1家,商贸单位51家;完成新洽谈项目13个,新签约项目11个,新开工项目10个,新竣工项目8个。消费促销转型升级。创新开展川陕甘毗邻县区商贸经济协同发展联盟会等活动200余场次,拉动消费收入超50亿元。组团赴海口出席第三届消博会中国消费经济人物盛典,并以《让世界看见利州》为题作招商推介。特色街区火爆“出圈”。深入开展“烟火利州十二坊”特色街区打造行动,成功申报全省花前月下消费新场景,完成旺旺公寓泊舫美食街、鹭岛里等一批高品质特色街区改造升级并成功开街。川北美食之都初步形成。成功举办成渝西(广元利州)区域特色餐饮品牌招商推介交流大会,招引30余个餐饮品牌落户图腾。胖胖鸭血火锅、坎坎凉面等24个餐饮品牌荣获全市“四个十佳”餐饮,3位名厨荣获全省“天府名厨”。项目建设如火如荼。完成新洽谈项目字节跳动等13个,完成农副特产供应链产业基地等新签约项目10个,完成新竣工川陕甘、骏孟电商等项目6个。配合市上高质量完成中国物流发展大会。电商经济强势破局。培育出8个标志性直播消费“打卡地”,“川陕甘区域直播”等5类地方直播活动品牌持续擦亮。开展“千人计划”等电商人才培育活动10余场,孵化本地带货主播30人,培养企业电商营销人才15名。外贸经济创新增长。组织企业参加外贸业务、跨境电商等培训20余次,惠及企业100余家。成功招引艾力特电子科技,积极培育骏孟跨境电商产业园,做大外贸进出口规模。
2.预算管理。2023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1572.12万元,年终预算执行数1750.58万元,预算编制调整增加178.46万元,预算偏离度11.35%,造成预算偏离度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当年“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专项”“2023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等省级专项资金比年初项目计划增加,对企业补助费用支出增加。
3.财务管理。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财务管理办法》,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分别设置了会计、出纳岗位,明确了岗位职责权限。资金使用紧紧围绕人员支出、机关运转、部门履职等保障开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好支出统筹,做好用款计划和总体把控,进一步加强绿色办公和“三公经费”的管理。夯实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做好会计核算,确保会计科目设置准确、账目清晰,会计档案规范装订,及时归档会计档案资料。
4.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资产管理办法》。 在日常工作中对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明细核算。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国有资产处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逐级申报、严格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置收益上缴区财政。定期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防止资产流失。
5.采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在日常的货物及服务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2023年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5 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1.8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 100 %,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11 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276.1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1.项目决策。部门项目决策程序合规,并做了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分析,所有项目设置了三级绩效目标,指标值设置科学合理;在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实际支付内容均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预算执行过程中,16个项目均已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6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同时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完成预算数100%。
3.目标实现。本年度16个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其中两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4分,10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两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分,一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3.8分,一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分,项目总体评价情况为“优”等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商务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主要体现在:预算编制及时,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无乱发津补贴、奖金现象。自评得分98.13分。
(二)存在问题。在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的三级指标设置内容、指标值与实际完成情况有偏差,欠完善。在该类项目的三级指标设置上研究还不够深入,测算还不够精准,导致三级指标中的部分指标值与实际情况有偏差。
(三)改进建议。在今后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时,应参考以前年度指标完成数据、计划标准等相关数据,科学设定绩效指标值。指标值的设定要在考虑可实现的基础上,尽量从严、从高设定,以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引导约束和控制作用,提高绩效管理实际效果。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件2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2〕245号)和广元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94号)文件精神,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保障,切实有效推动企业上限入规积极性,2022年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5.52亿元;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89.02亿元;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0户;培育限上商贸企业12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有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壮大限额以上和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激发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扩大商贸服务业经济总量,为地方经济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采用实地核查、访谈和集中研讨等方法。具体实施步骤为:
1.组建自评队伍。组织商务、财政等部门成立项目自评小组,开展自评工作。
2.制定自评方案。包括项目自评时间、自评标准、自评人员、自评流程等。
3.开展项目自评。组织自评小组进行核查,了解目前推进情况、投资金额、取得效果等基本情况。
4.撰写自评报告。自评小组根据前期实地核查和访谈的情况,对项目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2〕245号)和广元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94号)文件要求,2022年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5.52亿元;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89.02亿元;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0户;培育限上商贸企业12户。收到资金后,我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发放至企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2年省级“转企升规”专项项目资金10.5万元,项目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及时到位,并全部用于“企业转企升规奖励”工作。经费直接支付形式,由区商务局财务室,按项目推进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89.02亿元;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0户;培育限上商贸企业12户。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我区实际企业培育数量实时支付,达到全面保障,切实有效推动企业上限入规积极性。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项效益指标完成良好。一是经济效益:2022年成功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0户;限上商贸企业12户,有力推动了我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社会效益:有效提升了GDP指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可持续效益:利州区服务业领域营商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扩大了经济总量。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到商贸服务业企业的高度评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实施日常管理,按项目实施进度实时支付,各项效益指标完成良好。通过对本项目的投入经济性、立项必要性、筹资合规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可持续性等方面的绩效事前评估,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总分98分。评估等级为优。达到了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联网直报商贸服务业企业规范化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统计业务开展是国家衡量社会经济情况的主要手段,是国家实施重要决策和指导发展方向的重要依据。但是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而统计作为提供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信息的重要工具,受到了国内与国外、政府与公众等越来越广泛关注,国家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为充分调动统计员工作积极性,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故需要对统计企业及人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及业务指导。本项目共计培训80家大型商贸服务企业报表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利州区商贸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业务水平,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得到商贸服务业企业较高满意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采用实地核查、访谈和集中研讨等方法。具体实施步骤为:
1.组建自评队伍。组织商务、财政等部门成立项目自评小组,开展自评工作。
2.制定自评方案。包括项目自评时间、自评标准、自评人员、自评流程等。
3.开展项目自评。组织自评小组进行核查,了解目前推进情况、投资金额、取得效果等基本情况。
4.撰写自评报告。自评小组根据前期实地核查和访谈的情况,对项目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为公共性财政支出,使用区本级财政资金,经区财政局预算批复下达,按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进度实施,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资金到位和正常使用率达100%。收到资金后,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用于对80家大型商贸服务企业报表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规范统计台账工作。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联网直报商贸服务业企业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47万元,项目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及时到位,并全部用于“联网直报商贸服务业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由区商务局财务室,按项目推进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共计培训80家大型商贸服务企业报表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指导。充分调动统计员工作积极性,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加强了利州区商贸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业务水平,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得到商贸服务业企业较高满意度。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项效益指标完成良好。一是经济效益:共计培训80家大型商贸服务企业,使企业报表规范,经济总量提升。二是社会效益:有效提升了GDP指数,提升企业满意度。三是可持续效益:企业报表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持续壮大经济总量。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到服务业企业的高度评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实施日常管理,按项目实施进度实时支付,各项效益指标完成良好。通过对本项目的投入经济性、立项必要性、筹资合规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可持续性等方面的绩效事前评估,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总分98分。评估等级为优。达到了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结转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结转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是用于市商务局根据《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广商发〔2017〕173号)中关于“对外贸易奖励政策,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市、县区(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级承担,市、县区各50%”的规定,且结合海关统计进出口数据核定的下达我区用于兑现出口奖励的专项资金。该资金总额为13.6141万元,分别是市商务局依据2021年海关进出口数据核定的出口奖励市级承担的50%部分12.1141万元、企业首次实现自营出口奖励市级承担的50%部分1.50万元,涉及企业共5家。
1.项目主管部门区商务局负责按照上级资金文件要求,将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到相关企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广商发〔2017〕173号)、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2〕26号)、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广利财建下〔2022〕5号)等文件。
3.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支持中小微出口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以支持中小微出口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为目标,通过贯彻落实奖励政策,扩大外贸进出口额,培育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经贸交流,扩大开放合作,带动经济发展。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及9个三级指标,能够量化、细化的指标均进行了量化、细化。指标值明确,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产出与效果正相关。
3.该项目申报内容是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业务股室与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我局自评分数为98.4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均经过商务、财政部门审核确认,接到市、区级下达的资金文件后,区商务局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局财务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系统拨付到相关企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资金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资金下达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区商务局按照市区级财政下达资金的文件要求及时足额将13.6141万元拨付至5家企业。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市商务局根据《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广商发〔2017〕173号)中关于“对外贸易奖励政策,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市、县区(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级承担,市、县区各50%”的规定,且结合海关统计进出口数据核定获得奖励企业名单及奖励金额明细,区商务局收到市区财政局下达资金的文件后按要求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企业。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商务局对外贸出口实绩企业的出口数据进行了认真复核,并按照上级下达的资金文件要求将资金及时准确拨付至企业。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资金全部足额及时拨付至企业,激发了外贸企业活力,增强了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信心和决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在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下,全年仍实现外贸进出口8190万元,同比2020年增速16.9%,成功培育俱扬贸易外贸实绩企业通过电商实现首次自营出口,我区外向型经济呈现稳步向好的态势。
2、社会效益:稳外贸效应不断释放,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
3、可持续效益:区内产品通过实现出口,扩大“利州造”产品知名度。
4、服务对象满意度:对外贸易奖励政策落到了实处,使企业真正享受到了政策红利,提高了企业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契合上级外贸发展政策要求和项目实质,与现代服务业长期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一致,通过奖励政策资金的拨付,鼓舞了中小微出口企业做大做强主动拓展国际市场的信心,扩大了“利州造”产品知名度,促进了我区对外贸易发展及对外开放水平,同时企业满意度增加,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项目资金分配合理、使用合规,资金拨付企业到位及时符合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合法合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分98.4。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促进脱贫地区产业振兴和巩固脱贫人群稳定增收的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帮扶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区域优质农副产品销售体系,通过开设专卖店、专区、召开推介会、组织企业出省参会参展和打造“利州造”公用商标及“利州手作”等产品的标识等方式,扩大“利州造”产品的对外宣传,不断拓展产品销售渠道,不断提升利州造产品市场占有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采用实地核查、访谈和集中研讨等方法。具体实施步骤为:
1.组建自评队伍。组织商务、财政等部门成立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第二批)项目自评小组,开展自评工作。
2.制定自评方案。包括项目自评时间、自评标准、自评人员、自评流程等。
3.开展项目自评。组织自评小组进行核查,了解目前推进情况、投资金额、取得效果等基本情况。
4.撰写自评报告。自评小组根据前期实地核查和访谈的情况,对项目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为公共性财政支出,使用上级财政资金,项目经区财政局预算批复下达,资金到位后项目正常实施,实施单位按照项目进度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目前资金正常使用率达96%。该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第二批)项目资金100万元,项目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及时到位,根据《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省级(第三批)和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和省市关于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工作的要求,全部用于相关工作。项目资金由区商务局财务室,按项目推进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共计培育区域公共品牌1个,鼓励企业参与利州造“六进”活动,打造利州手作消费新场景1个,建设利州特产馆1个,利州优品展示点位2个,进一步加强了“利州造”产品知名度,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项效益指标完成良好。一是全区农特产品销售体系逐渐健全,二是“利州造”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三是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实施日常管理,按项目实施进度实时支付,各项效益指标完成良好。通过对本项目的投入经济性、立项必要性、筹资合规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可持续性等方面的绩效事前评估,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总分97分。评估等级为优。达到了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3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77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区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67.1974万元。其中:2.1974万元为前期申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共支持广元市利州区杨帆家庭农场等9家企业;65万元为因素法分配下达我区。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22〕235号)相关重点支持方向,结合本地稳外贸实际工作需要,就因素法分配的65万元制定了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报经区政府同意。一是支持广元市利州区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农产品)赴沿海地区开展“利州造”产品宣传推介暨招商引资活动10万元,二是支持四川研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建设骏孟跨境电商产业园55万元。
1.项目主管部门为区商务局,负责会同区财政局组织实施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工作。
2.项目立项申报及资金分配的依据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3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77号)文件。
3.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审定下达的资金文件要求进行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推动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参加消博会等国际性展会开拓市场、赴浙江杭州、上海等地开展“利州造”产品宣传推介暨投资促进活动;积极招引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发展直播电商、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等项目内容,扩大外贸进出口额,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开放合作,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及10个三级指标,能够量化、细化的指标均进行了量化、细化。指标值明确,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产出与效果正相关。
3.该项目申报内容是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业务股室与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我局自评分数为98.4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均经过市区财政、商务等部门审核确认,资金下达后区商务局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系统直接发放到企业账户。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虚报、骗报、挪用现象。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资金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资金下达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资金严格按规范使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依据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财政局会同区商务局按要求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相关资料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项目法分配下达,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3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77号)文件,结合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22〕235号)相关重点支持方向和本地稳外贸实际工作需要,就因素法分配下达资金制定了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报经区政府同意。根据分配方案和企业申报资料,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共同进行验收后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商务局对申报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管,基本按照上级要求实现了项目的开展和推进。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申报资金及时,资金分配合理、使用合规,资金拨付企业到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合法合规。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2023年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1.36亿元,培育外贸实绩企业2家,我区外贸进出口呈现积极向好态势。
2、社会效益: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3、可持续效益:支持企业疫情下的物流费用,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稳住外贸促增长效应持续释放。
4、服务对象满意度: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使企业真正享受到了政策红利,提高了企业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契合上级外贸发展政策要求和项目实质,与现代服务业长期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一致,通过资金的拨付,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降低了企业成本,培育了外贸新兴业态。我区2023年外贸进出口呈现积极向好的态势,有力推动我区稳住贸促增长这一发展目标;同时企业满意度增加,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项目资金分配合理、使用合规,资金拨付企业到位及时符合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合法合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分98.4。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十条措施奖补资金)
一、项目概况
按照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广商函〔2023〕37号)、广元市商务局《关于申报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十条措施》项目的通知(广商发〔2023〕35号)等相关文件,2023年我区共申请获得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十条措施4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举办消费促销活动、支持餐饮业和家政行业发展,支持利州造产品营销推广,资金使用绩效主要体现在拉动消费等方面。
二、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3年以来,利州区举办“川陕甘(广元利州)首届商品交易会”“川陕甘毗邻地区优质电商资源对接会暨川陕甘新业态电商直播基地启动仪式”等10余场大型消费促销活动,24家餐饮单位获得广元市首届四个十佳餐厅、1家省级天府名店,3人获得省级天府名厨。根据广元市商务局《关于申报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十条措施》项目的通知(广商发〔2023〕35号),我局积极对接,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共获得补助资金42万元。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均按项目支持范围、支付标准进行使用,未发现挪用等违规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资金为奖补资金,按照申报要求,对各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筛选评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申报范围,并申报补助资金。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会同区财政、市场监管及消费券发放平台等单位加强过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我区发放政府消费券5场,用于促进汽车消费、家电消费、餐饮消费等,举办川陕甘商品交易会、她经济沉浸式消费盛典等消费促销活动、展会20场次以上,拉动消费收入超10亿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投入经济性、立项必要性、筹资合规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可持续性等方面的绩效事前评估,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总分98分。评估等级为优,总体上资金使用规范、使用绩效达到预期,有效拉动消费增长,推动消费持续恢复扩大。
(二)相关建议。
建议后续促消费专项资金加大消费促销活动支持力度。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促销政策专项资金清算资金)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元市商务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消费恢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商函〔2022〕39号)《广元市商务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商函〔2023〕6号)、《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广元市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13号)等相关文件,2022—2023年省市共下达我区消费促进资金233.81万元,其中2022年176万元,2023年57.81万元;经省级清算认定,退回财政资金84.98万元。消费促进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发放消费券、支持电家、汽车消费、支持餐饮消费及开展促销活动,资金使用绩效主要体现在拉动消费等情况。
二、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2—2023年,我区按照省、市、县(区)35:10:55比例匹配资金共465.44万元,其中2022年337.29万元,2023年128.15万元。2022—2023年,我区共支出消费促进资金699.35万元,其中2022年513.39万元,2023年185.96万元。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均按项目支持范围、支付标准进行使用,未发现挪用等违规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在该资金使用过程中,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商函〔2022〕119号)《广元市商务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消费恢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商函〔2022〕39号)《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广元市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13号)等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利州区《广元市利州区2022年消费券发放方案》《广元市利州区关于落实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工作方案》等资金使用文件,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消费促进资金主要用于发放两次政府消费券、开展“乐享广元·消费惠民”消费促进活动,支持万达、图腾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费促销活动等。其中,消费券发放分别通过市级比选的消费券平台集中或专场统一发放电子消费券形式使用。“支持开展促销活动”政策,由企业通过向我区申请政策补助资金使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会同区财政、市场监管及消费券发放平台等单位加强过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22—2023年,我区实际使用消费促进资金共计699.35万元,其中,支持发放政府消费券15场,发放普惠型消费券资金417.23万元,拉动消费5231万元;发放促进汽车消费券资金32.50万元,拉动消费526万元;发放促进家电消费券资金57.37万元,拉动消费107万元;发放支持开展促销活动资金192.24万元,拉动消费1.35亿元。以上政策共计拉动消费1.94亿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利州区2022—2023年消费促进资金总体上资金使用规范、使用绩效达到预期,有效拉动消费增长,推动消费持续恢复扩大。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1全区对外贸易奖励区级配套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全区对外贸易奖励资金预算项目,是区商务局根据《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广商发〔2017〕173号)中关于“对外贸易奖励政策,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市、县区(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级承担,市、县区各50%”的规定,且结合海关统计进出口数据核定的,并经书面请示区政府同意解决用于兑现企业2021年出口奖励区级承担的50%部分的专项资金。该资金总额为13.6万元,涉及企业共5家。
1.项目主管部门区商务局负责根据《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广商发〔2017〕173号)中关于“对外贸易奖励政策,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市、县区(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级承担,市、县区各50%”的规定,且结合海关统计进出口数据核定获得2021年出口奖励区级承担的50%部分金额并确定奖励名单及奖励金额明细,书面向区人民政府请示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负责将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到相关企业。
2.项目立项及资金申报的依据《广元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广商发〔2017〕173号)文件。
3.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支持中小微出口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以支持中小微出口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为目标,通过贯彻落实奖励政策,扩大外贸进出口额,培育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经贸交流,扩大开放合作,带动经济发展。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及9个三级指标,能够量化、细化的指标均进行了量化、细化。指标值明确,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产出与效果正相关。
3.该项目申报内容是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业务股室与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我局自评分数为98.4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均经过商务、财政部门审核确认,接到区级财政资金后,区商务局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局财务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系统拨付到相关企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资金全部为区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资金下达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区商务局按照市区级财政下达的资金及时足额将13.6万元拨付至5家企业。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根据广元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奖励政策文件要求,区商务局根据市商务局反馈的2021年度全区外贸企业海关出口数据核定2021年出口奖励区级承担的50%部分金额并确定奖励名单及奖励明细,由业务股室向区人民政府拟定解决2021年度全区对外贸易奖励资金的请示初稿,分别报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形成正式文件报送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区财政下达资金至区商务局,商务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企业。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商务局对外贸出口实绩企业的出口数据进行了认真复核,并按照要求将资金及时准确拨付至企业。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区对外贸易奖励资金及时拨付至5家企业激发了外贸企业活力,增强了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信心和决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在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下,全年仍实现外贸进出口8190万元,同比2020年增速16.9%,成功培育俱扬贸易外贸实绩企业通过电商实现首次自营出口,我区外向型经济呈现稳步向好的态势。
2、社会效益:稳外贸效应不断释放,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
3、可持续效益:区内产品通过实现出口,扩大“利州造”产品知名度。
4、服务对象满意度:对外贸易奖励政策落到了实处,使企业真正享受到了政策红利,提高了企业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契合上级外贸发展政策要求和项目实质,与现代服务业长期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一致,通过奖励资金的拨付,鼓舞了中小微出口企业做大做强主动拓展国际市场的信心,扩大了“利州造”产品知名度,促进了我区对外贸易发展及对外开放水平,同时企业满意度增加,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项目资金分配合理、使用合规,资金拨付企业到位及时符合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合法合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分98.4。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广元市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专项资金)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元市商务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商函〔2023〕6号)、《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广元市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13号)等相关文件,2023年省市共下达我区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专项资金102.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发放消费券、支持电家、汽车消费、支持餐饮消费及开展促销活动,资金使用绩效主要体现在拉动消费等方面。
二、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3年2月20日,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广元市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13号)印发,省、市财政配资共102.9万元下达我区。根据《广元市商务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商函〔2023〕6号)要求,省、市、区财政按照35:10:55的比例出资,我区配套125.7万元财政资金,开展恢复和扩大消费相关工作,资金主要支持方向为:发放消费券,促进餐饮、零售、汽车、家电家装消费;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均按项目支持范围、支付标准进行使用,未发现挪用等违规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在该资金使用过程中,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商函〔2022〕119号)《广元市商务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消费恢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商函〔2022〕39号)《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广元市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13号)等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关于落实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工作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消费促进资金主要用于发放政府消费券、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支持万达、图腾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费促销活动等。其中,消费券发放分别通过市级比选的消费券平台集中或专场统一发放电子消费券形式使用。“支持开展促销活动”政策,由企业通过向我区申请政策补助资金使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会同区财政、市场监管及消费券发放平台等单位加强过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我区发放政府消费券5场,用于促进汽车消费、家电消费、餐饮消费等,举办川陕甘商品交易会、她经济沉浸式消费盛典等消费促销活动、展会20场次以上,拉动消费收入超10亿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通过对本项目的投入经济性、立项必要性、筹资合规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可持续性等方面的绩效事前评估,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总分98分。评估等级为优,总体上资金使用规范、使用绩效达到预期,有效拉动消费增长,推动消费持续恢复扩大。
(二)相关建议。建议后续促消费专项资金加大消费促销活动支持力度。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广元市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区级配套资金)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元市商务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商函〔2023〕6号)、《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广元市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13号)等相关文件,2023年省市共下达我区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专项资金102.9万元,我区同时配套125.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开展促销活动,资金使用绩效主要体现在拉动消费等方面。
二、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3年2月20日,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广元市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13号)印发,省、市财政配资共102.9万元下达我区。根据《广元市商务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商函〔2023〕6号)要求,省、市、区财政按照35:10:55的比例出资,我区配套125.7万元财政资金,开展恢复和扩大消费相关工作。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均按项目支持范围、支付标准进行使用,未发现挪用等违规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在该资金使用过程中,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商函〔2022〕119号)《广元市商务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消费恢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商函〔2022〕39号)《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广元市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13号)等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关于落实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工作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恢复和扩大消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放政府消费券、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支持万达、图腾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费促销活动等。其中,消费券发放分别通过市级比选的消费券平台集中或专场统一发放电子消费券形式使用。“支持开展促销活动”政策,由企业通过向我区申请政策补助资金使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会同区财政、市场监管及消费券发放平台等单位加强过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我区支持图腾、万达等大型商业综合体举办消费促销活动100场次以上,举办川陕甘商品交易会、她经济沉浸式消费盛典等消费促销活动、展会20场次以上,拉动消费收入超10亿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通过对本项目的投入经济性、立项必要性、筹资合规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可持续性等方面的绩效事前评估,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总分98分。评估等级为优,总体上资金使用规范、使用绩效达到预期,有效拉动消费增长,推动消费持续恢复扩大。
(二)相关建议。建议后续促消费专项资金加大消费促销活动支持力度。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五年培育方案(2023—2027)》,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市运〔2023〕9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2023年8月,利州区组织“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申报工作,其中月坝花前月下消费场景建设项目通过评审。月坝花前月下消费场景项目建设内容为:依托月坝全国生态康养旅游资源优势,建设商文旅融合的消费场景。建设集住宿、餐饮、娱乐、康养、会议、露营、商业配套等功能于一体的花前月下度假综合体(包含月坝生活馆,建筑面积5362.42平方米,合院28栋,建筑面积2480.7平方米,洋房、公寓共8栋,建筑面积6551.51平方米),并对整个项目实施彩化、灯光工程。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根据国家、省、市服务业发展战略指引,全面聚焦“1345”发展战略,以规划引导、市场驱动、创新赋能、品质提升为着力点,深入实施服务业扩容提质工程,发挥产业主导功能,促创新、增动能、建集群、强主体,推进服务业绿色化、融合化、智能化发展。结合利州本地发展成效及资源禀赋,统筹推进生态绿色、创新融合、多元包容的商文农旅融合消费新场景。以田园综合体为背景,从农业、文化、旅游等方面进行运营发展,不断拓展特色资源与商业流通结合、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网购电商、乡村养生养老等领域,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起绿色消费新场景。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年游客接待量达70万人次,旅游年收入达1.3亿元。大力提升月坝旅游度假区的知名度和品牌度,成为集商业流通、休闲、体验、康养、度假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示范项目,对全区消费增长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按照四川省“蜀里安逸”消费场景绩效目标申报表,月坝花前月下消费场景项目共设置总体目标和绩效目标两大类,其中绩效目标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一级指标;总体目标为2023年建成月坝花前月下大酒店及配套绿化和灯光工程,月坝旅游度假区建成省级旅游度假区。2024年1月,已完成对月坝花前月下消费场景项目自评,并上报绩效自评报告。
二、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3年9月,利州区月坝花前月下消费场景成功申报全省蜀里安逸“逸趣田园”消费场景,获得项目资金支持。2023年11月20日,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将“蜀里安逸”新消费场景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下达利州区商务局,2024年3月,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情况,拨付项目业主单位广元市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100万元。
三、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项目实施进度、产生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合规和项目效益最大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月坝花前月下消费场景项目。
(四)评价方法。项目自评采用实地核查、访谈和集中研讨等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过程为:
1.组建自评队伍。组织商务、财政、发改等部门成立服务业强县项目自评小组,开展自评工作。
2.制定自评方案。包括项目自评时间、自评标准、自评人员、自评流程等。
3.开展项目自评。组织自评小组分别对4个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核查,了解目前推进情况、投资金额、预计完成时间和取得效果等基本情况。分别与项目业主方开展访谈,了解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
4.撰写自评报告。自评小组根据前期实地核查和访谈的情况,对项目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
四、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月坝花前月下消费场景项目项目立项通过可行性论证、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决策程序严密,得6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得6分;项目资金属于市区政府大力支持商文旅融合发展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得6分;项目决策指标共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月坝花前月下消费场景项目制定了工程管理、资金管理、人员管理等各项制度,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得2分;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得10分;管资金、项目、政策同时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得6分;项目管理指标共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上级财政拨付100万元,业主单位投资1.45亿元,预算执行有效,得6分;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得3分;项目实施指标共得分9分。
4.项目结果。项目已完成“2023年建成月坝花前月下大酒店及配套绿化和灯光工程,月坝旅游度假区建成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目标,得6分;项目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得3分;项目结果指标共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与省委省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符合,得10分;对月坝花前月下消费场景扩大投资、技术更新、就业促进、服务业消费新场景新模式、提升行业新质生产力等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但对工业领域和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提升作用不明显,得分8.8分;项目实施后,月坝景区民宿、餐饮、酒店、娱乐等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税收、产量增加率增长较快,得5分;产业发展指标共得分28.8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根据项目个性自行设定部分指标,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后规上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大于去年同期,得4分;近3年新增工业企业数,2年均有新增,得4分;近3年新增优质中小企业数,2年均有新增,得4分;近3年服务中小企业数(户),2年均有新增,得4分;个性指标共得分16分。
五、评价结论
广元市利州区月坝花前月下消费场景建设项目实施有序,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效益较好,建成后对全区商文旅融合、乡村振兴、农业产业链延长、新消费场景打造、服务业长期发展具有明显提质作用,有效推动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总体绩效得分93.8分。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