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 » 详情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 2024-09-20   来源: 区林业局   信息类型: 2023年决算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3年度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全区绿化工作。

3)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全区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区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区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区林业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广元市利州区天曌山国有林场

2. 广元市利州区国有林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644.9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37.4万元,下降35.3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收、支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4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4.72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19万元,占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4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5万元,占22.68%;项目支出3591.41万元,占77.3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644.7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36.98万元,下降35.3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4.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36.98万元,下降35.3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4.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8万元,占2.82%卫生健康支出30.41万元,占0.65%住房保障支出62.64万元,占1.35%节能环保支出308.66万元,占6.65%农林水支出4093.69万元,占88.14%其他支出18.24万元,占0.3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644.72,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5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6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16.83万元,完成预算100.00%

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58.3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7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575.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6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107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88.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32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支出决算为79.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173.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2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3.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9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25.37%。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大了“三公”经费严控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47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大了公务接待严控管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84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332.56万元,下降63.18%。主要原因是预算收支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区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区林业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林业综合执法1辆、森林防火用车7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履职经费-区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经费、2023年度部门履职经费-区林业局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经费、2023年度部门履职经费-区林业局退耕还林政策性配套工作经费、2023年度部门履职经费-区林业局森林专业扑火队伍正常运转经费、2023年度部门履职经费-区林业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登记政府采购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检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指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指反映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把水利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