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保障,强化基层治理定力。坚持以平安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以各村警务站和综治办为依托,做到把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目标。今年以来,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受益群众50余人。
(二)德治教化,增强基层治理活力。建设乡村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文化场所,做好文化阵地保障。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讲座”“反诈宣传活动”“移风易俗”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让文明新风“飞入寻常百姓家”。2024年以来,全乡8个文明实践站(所)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0余场次
(三)自治夯基,激发基层治理内力。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由各村村委和群众大会修订完善,推动民事由“村(社区)包办”变为“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居民群政策宣传、走访联系等作用。截至目前,共建立“党员联户群”“志愿服务群”等线上社群20余个,开展“居民诉求反馈”“公共事项商议”“志愿者互助”活动4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