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从严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整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统筹推进,合力整改。组织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相关重要统计改革文件,深化思想认识,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推进问题整改。
(二)对标对表,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开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情况自查自纠,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辖区4家规上企业、10家限上企业率先开展自查;建立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组建专班,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条逐项整改销号,对造假行为“零容忍”。截至目前,已完成核查任务14家,完成率100%,全部整改到位。
(三)举一反三,营造良好统计氛围。将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及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纳入党工委会议、办事处行政会议、职工大会、统计业务人员培训会及每周一学、上西大讲堂学习,共培训5次,培训人数达90余人。持续增强干部职工及统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提升统计人员政策理论水平,营造依法统计、应统尽统的良好统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