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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雷家河水库工程蓄水移民安置验收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29   来源: 区水利局   信息类型: 公示公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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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广元市利州区湖泊保护与发展中心拟对雷家河水库工程蓄水移民安置验收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

雷家河水库工程蓄水移民安置验收咨询服务项目。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简介

(一)服务内容

依据国家及四川省验收政策和要求对雷家河水库工程蓄水移民安置验收进行技术指导,代表甲方组织有关技术领域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并承担会务工作;在甲方协调下,组织综合设计、综合监理单位、地方政府和项目法人编写设计水位蓄水验收实施工作报告和各类文件;相关成果满足雷家河水库工程蓄水移民安置验收需要。

(二)完成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雷家河水库工程蓄水移民安置验收通过为止。

(三)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选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自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选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40%;取得蓄水移民安置验收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选单位支付全部余款。

(四)验收标准

符合《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规程》(NB/T 35013-2013)等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满足蓄水移民安置验收要求。

(五)竞价方式

现场谈判,采取两轮报价方式,以符合要求的第二轮报价的最低价为中选价。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3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二)供应商出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注:以上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本项目供应商是分公司或支公司参与采购活动的,仅须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不须提供总公司授权。

五、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30至9月3日18:00止(北京时间)。

(二)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4日9点在广元市利州区下河街87号区水利局七楼会议室

注:竞谈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报价单。

六、竞争性谈判程序

1.资格审查;

2.谈判;

3.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4.宣布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夏寺付   电话:13980167077 )


广元市利州区湖泊保护与发展中心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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