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1月20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广元市利州区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文旅集团”)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9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文旅集团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文旅集团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文旅集团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召开支委会并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集团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同时,制定了《关于区委九届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明确时间节点、整改措施,确保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岗。
区文旅集团党支部书记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整改合力。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长期整改5个,综合整改率73.68%。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二是对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及区国资金融系统党工委的相关会议指示精神,及时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传达学习并组织讨论。三是常态化落实每周工作例会机制,每周一班子成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召开“碰头会”“问题会商会”(特殊情况除外),了解工作推进阶段性结果,并安排部署本周重点工作,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集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2023年底,支部对当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项总结,班子成员的年终述职述廉报告也分别体现了各自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2024年3月,召开了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会后立即印发了《关于印发〈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的通知》,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按照党管宣传的要求,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规范网络行为,成立了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网络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账号管理,2023年共报送区级以上平台信息75条。四是万达学校游泳馆原场馆经理信访事件,已于2024年1月通过劳动仲裁调解达成一致,合法诉求已妥善化解,网络舆情已消除。
(三)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了资产划转方案,拟将星曌酒店主体、天曌山景区、天曌山原林业局办公用房等资产注入广元市大天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天台宾馆房屋、万达学校游泳馆、政务文印室相关设施设备等资产注入广元市文旅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是积极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对接,代管公司资产注入方式。
(四)关于“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主动争取优质经营性资产,继续深挖现有经营性业态的同时,加快打造布局新项目和新产业,强化宣传造势、制定更具有吸引力的营销政策,提升经营收入。二是公司按照《关于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资金项目融资管理的通知》(广利国资〔2018〕143号)文件计提融资经费,巡查反馈问题后,未再参照该文件计提融资经费,且该文件已于2024年1月25日作废。对于列入营业外收入的费用,我公司将加强账务规范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类似现象发生。三是经核实,万达中学游泳馆总投资675.58万元。目前,场馆属于培育期,拟进一步细化产品类型、丰富服务项目,通过降低人力资源、能源消耗、日常损耗等多种途径降低日常运营成本,将投资效益发挥到最大,视其经营业态,抢抓营销旺季,确保营收稳中有增,逐步实现扭亏为盈。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鲲鹏奇趣乐园项目设计总承包(EPC+O)合同中设备费用含无动力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无动力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的总费用与总承包合同约定价基本相符。二是重新选定法律顾问团队四川天称律师事务所并签订顾问服务协议,在公司日常事务中联合法律顾问共同发现风险、研判风险、化解风险,严格落实合同审核流程,严格把关投资、建设、运营等合作方资质及实力。
(六)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文旅经济、资产经营、产业发展、投资融资、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运用于实践中。二是践行“一线工作法”,增加深入在建工程、经营点位、对口帮扶村等基层频次,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等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人事任免、重点项目推进、大额资金支付均经集体研究决定。四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适时开展支部及工、青、妇各类集体活动,进一步增强班子及团队的凝聚力、向心力。五是加强干部职工廉洁教育。遵照预防在先、提醒在前的原则,通过案例警示、撰写心得、交流研讨等方式对集团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警示教育,增强党性党风党纪意识。
(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扣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任务,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三张清单,细化分解任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坚持教育为先,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三是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专项行动,集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和个人思想动态进行自我剖析,形成自查台账,采取“销账式”整改。四是用好“谈心谈话”制度,抓牢对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家风承诺书》。
(八)关于“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等,杜绝制度漏洞。二是落实了后勤保障专人负责酒水管理,已逐步规范接待酒水领用程序。三是已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对集团公司《制度汇编》进行修订完善,并印发至集团各部门、子公司,严格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务必遵照制度执行。
(九)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青年干部培训学习计划,进行“青廉学”“青廉讲”,认真开展纪法教育、廉政党课、电话家访等活动。二是强化年轻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提高理论修养,持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三是梳理2024年工作要点,同各部门、子公司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激发年轻干部职工积极性。四是加强年轻干部工作作风建设,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监督方式,对不良工作作风问题进行通报,及时纠正“拖、懒、散”等行为,并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进行通报,以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遵章守纪。
(十)关于“节俭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终止车辆租赁协议。二是持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过紧日子”意识,在总经理办公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论述;在支委会上组织学习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要求。三是严把物资采购关,缩减一般性、非必要性支出,让“过紧日子”成为常态。
(十一)关于“违规计发工资绩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系统梳理,2021年、2022年集团超总额发放部分薪酬已按巡察组反馈意见清退完毕。二是已组织党群工作部人事专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属国有企业人员岗位设置薪酬管理试行的方案〉的通知》,已优化工资表结构,严格按规定扣除班子成员年度绩效,待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后再按标准发放。
(十二)关于“滥发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发放的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已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清退完毕,且修订完善《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以跨年度延期的方式补休年假。二是已发放的交通补贴已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清退完毕,同时,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严格登记事由、时间、行程、里程、使用人、驾驶员等信息,已停发领导班子交通补助。
(十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已退回。二是附件不齐的已由相应人员补齐。三是“三单不齐”的接待已由相应人员补齐相应单据,且修订《业务接待管理办法》《业务接待申请单》,明确要求写清具体接待人数、陪餐人数等内容。四是按照《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国资金融系统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开展商务接待。五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将“利州区南河体育场看台改造主体结构维修加固和水电管网维修工程”纳入“利州区南河、上西片区全民健身中心改造建设项目”中实施,资金从该项目发行的专项债中解决。六是关于套取资金支付其他费用的情况,区纪委监委正在办理相关线索,集团公司及相关人员正积极配合。七是因职工出差等事由借支的备用金已责令相关人员全部归还。八是已修订完善《财务部岗位职责》《差旅费管理办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十四)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加强与资产划转前原单位沟通协调,化解相应资产存在资料缺失、工程欠款未付清、工程未决算等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做好资产盘活,将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闲置资产结合公司主责主业优化合作模式,采取自营、招商引资、联营分成等多种方式加快闲置资产盘活。三是做好资产规范化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在后续的工作中及时做好资产接收前后的价值评估、安全鉴定等工作。四是应青川县政府来函商请,经常务会议审议、常委会审定通过,将持有的青川光源公司20%股权无偿转移至青川县属国有企业,目前集团公司正在按照程序办理股权移交手续和工商变更。
(十五)关于“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编制项目管理制度,经常性对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履职尽责进行全面抽检,重点对在建项目进度推进情况落实督查通报制度。二是进度款拨付申请表再次优化,新增成本控制及工程负责人签字审核,补缺审核漏洞。三是已开展资料台账更新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四是已根据2024年工作计划及项目管理漏洞,制定年度工程技术管理培训计划。五是建立了项目推进工作群,每天上报进度,信息共享,严肃督查通报,助力项目加快推进。
(十六)关于“违规选人用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及时将自主招聘人员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二是现已同专业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委托招聘协议》,除正式职工外的人员招聘均委托专业机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流程进行。进一步强化人事档案管理,对干部职工的选聘、调动等程序,严格流程报批与资料完善,注重细节规范。三是对不符合限制性规定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十七)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修订完善后的《重大事项决策管理行权责任清单》及时下发至集团各部门、子公司,并开展集中学习和以部门、子公司为单位的自学。二是严格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程序,坚持会前分管领导专题研究、报送议题审批制度,就研究事项充分酝酿、充分讨论,切实提高决策水平。
(十八)关于“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社区双报到等相关活动。三是认真做好驻村帮扶工作,专题研究驻白朝乡永久村工作5次,现场指导产业发展等工作12次,落实帮扶资金9万元,永久村顺利通过省乡村振兴先进县(区)评比抽检。四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通过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日常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和党风廉政建设暨工作纪律作风整顿会。五是落实党建经费预算,确保党建经费充足,做到专款专用。
(十九)关于“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重新调整岗位分工,明确并落实中共党员从事党务工作。
以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6068526;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翠云路139号贵商大厦;邮编6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