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全区综合交通、国资国企、生态 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利府办发〔2024〕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全区综合交通、国资国企、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全区综合交通、国资国企、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深刻汲取自贡市“7·17”重大火灾事故、陕西省商洛市“7·19”桥梁垮塌事故、雅安市“7·20”和甘孜州康定市“8·03”山洪灾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严的基调、紧的状态、细的举措,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综合交通、国资国企、生态环境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进一步强化“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变成“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聚焦铁路及沿线、道路交通、桥梁隧道、涉客涉危运输、危大工程施工以及施工营地、“一废一库一重”、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组织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全方位整治问题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以更加有力举措查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任务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形势,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风险形势再分析、再研判,对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细化、实化安全防范各项举措,紧盯每轮降雨和洪水过程,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山涉水工程、在建项目工地营地、桥梁隧道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可能发生在危险区和隐患点外的灾害隐患,适当扩大排查范围,提高隐患排查的广度、深度和精准度。
(一)综合交通方面。强化路网运行监测,加大对长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深挖高填等风险路段的巡查力度,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动态监控以及客运船舶和旅游渡运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限超载、危险驾驶、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铁路防灾减灾工程治理,强化运营铁路沿线及桥梁隧道风险隐患排查,督促铁路企业加强恶劣天气行车安全风险分析,提前采取避险措施,确保铁路安全运行。(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分局牵头,相关区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国资国企方面。国资国企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盯紧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坚决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国资国企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执法、交叉互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防范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隐患,严格落实防风、防滑、防中毒、防高坠、防机械伤害等安全措施,按规定配齐灭火等设备,加强动火区域现场管控,落实技术交底和持证上岗要求,切实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生态环境方面。加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防范非法倾倒、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加大对危化品企业、涉重金属企业、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完善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环境应急准备,依法依规整治环境问题,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可防。强化放射性物品运输、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以及核设施和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现场监督,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利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三季度是汛期、暑期和旅游高峰期“三期叠加”,自然灾害显著增多,企业生产进入产销旺季,加之今年降雨偏多,发生极端灾害性天气概率加大,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严峻。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落细职责分工,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扎实开展好综合交通、国资国企、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动态调度,定期通报晾晒,开展精准执法检查,有效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对问题多发、事故突出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开展专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必须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确保安全。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同时,加强监管,防止擅自恢复生产,杜绝“明停暗开”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严格落实“30123”叫应机制,做到有预警就有响应、有行动、有反馈、有跟踪,打好“提前量”。加强应急演练,针对当前汛期以及重点风险领域完善应急预案,着力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协同作战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应急处置,强降雨时段重点场所果断采取“关停限”等措施,刚性执行“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信息报送,及时主动核实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及时、准确、规范报送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提升信息报送质效,严禁谎报、瞒报、迟报、漏报。
请各乡镇(街道)、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区级牵头部门于8月29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安办,联系人及电话:解雨竹,3305659,邮箱:8531084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