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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19   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类型: 广利府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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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利府发〔2024〕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818    

广元市利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确保实现碳达峰目标,夯实碳中和工作基础,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示范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区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落实1345发展战略,大力实施五个一利州现代化建设实践方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参与国家低碳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积极落实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确保2030年前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将清洁低碳作为能源发展主导方向,着力推动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不断提高能源梯级利用、循环利用、综合利用,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

——坚持突出重点、系统推进。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作用,注重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持续性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梯次有序达峰。

——坚持创新驱动协同高效。坚持能源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紧跟国际国内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推动科技创新同能源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眼前之需当下之困”;坚持目标导向,着眼当前和未来经济高质量发展,靶向发力、精准补短。

(三)主要目标。推动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统筹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调整,为全省、全市实现碳达峰提供利州方案、贡献利州力量。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清洁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以水电为主水风光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成渝地区北部重要能源开发利用基地基本形成;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构建、配套政策加快完善,低碳城市特色更加彰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示范区加快建设。到2025年,全区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1.64,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全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6.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140万千瓦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目标,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碳达峰九大行动

(一)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围绕全市建设成渝地区能源安全保障基地目标,立足我区能源资源禀赋,强化水电主力军作用,培育水风光一体化发展新增长点,配套煤电一体化项目,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优化能源生产消费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1.巩固提升水电效能。确保宝珠寺、紫兰坝等水电站稳定运行,有效提升水电站发电等综合效益,全力推进建设龙池山抽水蓄能电站,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20万千瓦以上,以水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更加巩固。(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市区供电中心以及三堆镇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不再逐一列出)

2.大力发展新能源。依托风、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积极探索风电与其他分布式能源相结合的互补开发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探索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加氢综合能源站等项目实施,推动氢能技术在储运、加注、应用等环节取得有效进展。到2025年,全区风电装机容量达6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0.55万千瓦。到2030年,全区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70万千瓦左右。(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市区供电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加快推进煤炭绿色开采,淘汰落后企业、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加快推进资源整合,不断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推进洁净煤技术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煤炭入洗率,不断加强煤炭清洁运输和流通环节监管,加快推进煤炭物流和储备基地建设。加强节能高效的实用技术及先进装备应用,引导耗煤行业节能降耗和用能替代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降至32.54以下。保持石油消费增速在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提升成品油油品利用效率,推进生物液体燃料替代传统燃油,力争石油消费量在十五五期间进入峰值平台期。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补齐储气调峰短板,优先保障城镇民用燃气,推动工业、交通等领域天然气燃料替代,建设城镇燃气管网80公里以上,鼓励天然气管网向有条件的乡镇进一步延伸,提高乡镇气化率。落实电动四川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在工业生产领域持续推广电锅炉、电窑炉替代燃煤(油、柴、气)锅炉、窑炉;优化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公共交通、环卫、旅游景区、工程作业、家庭用车等领域的电动化进程。(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市区供电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不断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构建水电和新能源高占比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配电网升级换代,加强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友好并网等电网技术创新。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促进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利州三堆电站(拟装机120万千瓦)、杨家岩抽电站(拟装机180万千瓦)两个重点站址的抽水蓄能建设。到2030年,全区具备季以上调节能力的水电装机达70万千瓦,电网基本具备5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利局、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市区供电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围绕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能降碳技术创新,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综合评价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不断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持续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探索建立企业碳账户,根据企业碳排放情况,合理确定信贷额度和利率,着力构建促进节能降碳的信贷激励机制,切实加强绿色金融保障。做好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纵向直报系统一张网建设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市区供电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提升城市综合能效。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优化园区空间布局,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聚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厂房推广屋顶光伏,推动电能替代和电气化改造,实施园区循环化绿色化改造,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园区。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加快推进高力水泥降耗提升项目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指导高能耗企业加大设备的技术改造力度,督促指导华油天然气、昭钢炭素等重点用能企业通过设备、工艺、流程改造等方式实现节能节电推动电力、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加快节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持续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实施以工业锅炉、变压器、电机、风机、泵、压缩机、换热器、电梯等设备为重点的通用设备能效提升工程。鼓励企业对低效运行的电机系统开展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开展重点用能设备、工艺流程的智能化升级,利用数字技术开展能效监测。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推进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先进设备推广和节能降碳技术应用,提高装备技术水平,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鼓励企业加强节能技术研发创新。做好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提高数据中心等数字信息化设施能效水平。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积极推进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的企业接入省级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适时掌握能耗情况。(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聚焦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发展壮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实现节能降碳、减污降碳。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先进制造强区战略,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车船、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清洁能源优势,加速推进宝珠寺水风光储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建设,聚力发展清洁能源、晶硅光伏、动力电池、钒钛、存储等绿色低碳产业。深入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推进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和绿色低碳工厂,推行绿色设计,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融合发展,推动水泥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严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加大压减传统产业过剩产能力度。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引导建材企业发展绿色低碳新业态、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积极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开展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推动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终端化、制品化、智能化转型。支持建材企业发展绿色低碳新业态、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废渣、尾矿渣、建筑垃圾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着手推进建材产品绿色认证,加强新型胶凝材料技术、低碳混凝土技术、吸碳技术研发应用,开发低碳水泥等低碳建材新产品。(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测。全面排查在建和存量两高一低项目,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对手续不全、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违规项目按有关规定严格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建设或生产。推进存量项目加大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促进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挖掘节能减排潜力。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能效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市区供电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严格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城市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建设城市生态廊道,鼓励城市“留白增绿”。积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持续扩大生态绿量。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全面落实“渗、滞、蓄、净、用、排”的海绵城市理念,系统化全域推进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增强城乡气候韧性。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加快中国最干净城市建设,建立健全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推动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全面推广节能门窗、绿色建材。加强建筑拆除管理,杜绝大拆大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加强适用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全面提升绿色建筑水平。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定额管理试点区。健全绿色建筑评价认定制度,推行绿色建筑能效标识,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着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入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逐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因地制宜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带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动建设与城市建筑一体化的光伏发电和景观照明示范工程,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大幅提高建筑采暖、采光、炊事、生活热水等电气化普及率,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利用分布式天然气、分布式新能源等,促进冷热电能源就地高效利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8以上,在太阳能资源丰富且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50以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结构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接入设施,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以建设广元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核心区为目标,积极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力争尽快实现碳达峰。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服务车辆基本实现电动化。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和船舶,积极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不含摩托车)达40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十五五末进入峰值平台期。(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以建设广元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核心区和成渝地区北向重要门户枢纽为引领,完善四向五通道综合运输大通道,建成京昆高速绵广、广陕段扩容等高速公路,推进广巴达万铁路扩能改造。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构建公交+慢行出行系统,积极推进公交信号优先和智能化系统建设,引导公众主动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推进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模式创新。到2025年,实现各类交通方式便捷高效互联,公路水运货物周转量年均增长8以上。(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等资源,提高利用效率。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城乡公共充(换)电网布局,积极建设城际充(换)电网络,逐步形成以集中式充电站为依托、分散式充电桩为载体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鼓励民营、国有企业投资相关设施建设运营。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引导加氢站与加气(注)站、加油站合建,推动已建加油站拓展加氢、加气(注)功能。(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聚焦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减碳的协同作用。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发展。以节约资源能源、减少废物和碳排放、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扎实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以尾矿、工业废弃料、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和农作物秸秆为重点,推行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在政府绿色采购、绿色生活创建、绿色建筑、乡村建设等方面加大综合利用产品的应用和推广。在确保安全环保前提下,探索将磷石膏应用于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修筑、制备建材等。(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提高废纸、废塑料、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和资源转化率。发展和规范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动线上线下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和数字化信息平台。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促进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达30万吨,到2030年达45万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供销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支持发展绿色商务,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在乡镇推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新技术,巩固全区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果。加强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强化生活垃圾、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稳定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到2025年,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70(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强化双碳目标科技支撑,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加强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持续巩固提升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成效。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深化与科研院校合作,加强与发达地区交流,用好友好城市合作平台,不断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支持科研单位、国有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实现成果转化。(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在节能降碳、新能源技术和绿色技术领域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制定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技术攻关路线图,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整合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研发中心。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中试公共设施。(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教育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广。围绕低碳、零碳、负碳等领域,谋划布局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科技项目。围绕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生物质燃料替代、零碳综合供能、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加大技术应用推广力度。开展环保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新产品推广试点示范,实施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育,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导向作用,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加快建设月坝旅游度假、天山国家森林公园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和有害生物防治。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改善自然资源生态系统整体质量,提高重点生态地区生态碳汇增量。充分利用适宜空间科学安排绿化用地,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科学推进造林绿化,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强中幼林抚育,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和利用竹林资源。系统实施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64以上、森林蓄积量达787万立方米。(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以三调成果为底板,利用好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开展森林、湿地、土壤等生态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碳资产向企业或大型赛事活动提供碳减排指标。推进森林碳汇项目开发试点,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推广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技术。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推广耕地轮作休耕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处置固废危废,加强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来源,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供销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围绕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把绿色低碳生产消费理念转化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建立绿色生活宣传和展示平台,充分利用公共文化数字化、智慧广电、应急广播体系,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以生态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加快建成一批以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美丽乡村为主体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提升文化产品绿色低碳内涵,创作反映环保工作、倡导生态文明的优秀影视作品和图书,形成一批生态文化研究成果,制作一批文创作品和公益广告。依托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配合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高水平发展康养文化旅游,深化绿色低碳景区建设,加快建设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康养度假胜地游客集散消费中心。以会议、展览、赛事等为突破口,规范实施大型活动碳中和。持续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快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推进粮食节约减损,制止餐饮浪费。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重点用能单位要根据自身碳排放情况,制定碳减排专项工作方案,重点用能国有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建设企业碳信息披露平台,引导企业履行好碳信息披露的社会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地方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对外合作

(一)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加大绿色技术国际合作力度,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深化绿色金融跨区域、跨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等、利州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弘扬开放、绿色、廉洁理念,依托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加快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合作转型,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绿色能源、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建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统筹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扩大绿色低碳产品出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严格按照国、省、市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工作和进度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推进全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按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利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法规规章标准。全面清理现行规章制度,适时修订、及时废止与碳达峰、碳中和不相适应的内容。推动完善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规章制度。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全面落实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落实经济政策。统筹整合财政支持政策,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好企业从事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国家促进节能环保税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加大对绿色金融评价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碳减排重点领域内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融资。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行业组织设立低碳转型基金。推动发展绿色农业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和林木保险等绿色保险产品。(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市区供电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区碳达峰碳中和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对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事项、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区碳达峰碳中和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和研究谋划,定期调度各有关部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区碳达峰碳中和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各行业领域碳达峰工作,确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骤力度衔接。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牢责任,按照区碳达峰碳中和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碳达峰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照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要求,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三)严格监督考核。加快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表扬;对未完成目标的部门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四)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纳入有关班次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认识,提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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