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执法监督。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全链条整治工作,重点检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车型是否与合格证的内容相符,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存在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等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销售单位40家,发现质量问题3个,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两个规定”为抓手,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质量安全总监职责,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设立质量安全员,持续抓好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
(三)强化宣传引导。监督检查的同时对经营者宣贯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建立进销货台账,严禁违规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拼装、改装。目前,已督促57家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69家销售单位进行行政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