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众安置“快”。“房票”是将被征收人的土地、房屋补偿安置权益货币量化后出具给被征收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结算凭证。采取安置还房或限价商品房方式,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至房源交付,一般需24个月,而采取“房票”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随时通过市场行为购买,实现了“边征收、边购房、边入住”,大幅缩短安置过渡周期。
(二)使用群体“活”。“房票”实行实名制管理,持票人可对房票进行转让、拆分和继承,受让人均可按约定享受奖励金、购房补贴、转让补贴等优惠政策,用于购买新建住宅、商铺、车位、车库等,无购买需求的还可兑换现金,既充分考虑到群众需求和切身利益,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安置方式“新”。“房票”拓宽房屋征收安置渠道,让被征收群众多了一种选择方式,打破了分片安置的限制,打通了“安置房”面向市场化的渠道,将选择权交给被征收群众,自由选择满意的房屋,有效化解了政府安置房源紧张、地段局限等问题,真正实现让政府省力,让群众省心。
(四)群众受益“实”。“房票”政策的实施,破解了安置还房和限价商品房在户型、地段的局限性,消除了群众“先选房源好、后选房源差”的思想焦虑,延长了群众对征收权益的选择期限,增加了多元化的选择空间,扩大了选择的自主权,更好的解决被征收群众民生实事,让群众实打实的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