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准报量,监督产品供应。根据区内20家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科学合理报量,对报量低于历史采购数据80%的医疗机构重点核查。同时,加大招采子系统采购平台应用,实时掌握医疗机构中选产品供应配送进度,确保配送率稳定在90%以上,保障患者用药。
(二)盯牢目标,加强采购监测。针对采购执行进度慢、网采率较低、中选产品使用率低、在线结算率低等4类问题,先后对15家医疗机构约谈、督促,全力提升集中采购工作质效。今年以来,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采5批次,耗材采购2批次,约定采购量19.96万粒,采购金额306.22万元。
(三)及时激励,释放政策红利。通过结余留用激励和基金预付等政策,鼓励医疗机构积极使用国家集采药品、耗材,控制药品、耗材费用增长。目前,拨付全区20家公立医疗机构第五批国家集采结余留用资金14.41万元,预付集采采购周转资金306.22万元,切实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