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通〔2024〕2号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广元市利州区范围内6个自然保护地〔黑石坡森林公园、天曌山国家森林公园、月坝高山湿地保护区、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千佛崖)、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皇泽寺)、南山森林公园〕、1条河流(嘉陵江利州区段)、2个水库工程(四川紫兰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水库工程、上石盘航电枢纽工程/水库工程)、1个矿区(广元市利州区莲花寨煤矿)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0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一)黑石坡森林公园、天曌山国家森林公园等6个自然保护地,均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以森林公园保护、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6个登记单元。
(二)嘉陵江利州区段、四川紫兰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水库工程、上石盘航电枢纽水库工程共3个确权主体。以河道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
(三)广元市利州区莲花寨煤矿。以采矿证拐点坐标范围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广元市利州区。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利州区2023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单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