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水源。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持续加大汛期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严密巡查。出动车辆30余次、巡查人员60余人次,重点围绕取水设施、排污口、水面漂浮物、防护栏标识标牌等开展“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排查整治,排查出的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的环境安全。
(二)重监管。紧盯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矿山等重点领域及油库、加油站等重点风险源,多轮次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及时掌握辖区环境安全情况,第一时间消除污染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加强涉水、涉危企业环境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应急措施、防汛物资储备、应急人员准备,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汛期环境安全。
(三)强监测。组织监测技术人员对辖区内南渡、白龙水厂、荣山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多批次开展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数据比对,确保监测站点稳定运行。截至目前,已开展监测20余次,分析数据100余个。组织执法力量采取突击检查、夜查暗查、随机抽查等多种防控措施,对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涉水企业进行排查采样,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