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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迎峰度夏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1   来源: 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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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迎峰度夏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工作方案


广利府办发〔2024〕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市区供电中心: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迎峰度夏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9日

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迎峰度夏科学用电

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电力保障供应工作,促进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根据市电煤电力保障供应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24年迎峰度夏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广电煤电力协调办函〔2024〕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能效优先,重点领域分类施策,深入推进公共机构、工业、商业、景观照明、家庭社区五大领域节能提效。进一步落实落细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措施,广泛开展节约用电宣传,引导全区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节能、降碳、保供协同增效,助力全区电力保供平稳安全。

二、主要目标

在公共机构、工业企业、商业场所、景观照明、家庭社区开展节约用电活动,迎峰度夏期间(7月1日至8月31日)午间用电高峰时段(12:00-14:00)公共机构(医院等涉及民生保障的特殊场所除外)、商业场所、景观照明用电平均负荷同比下降10%;晚间用电高峰时段(20:00-22:00)商业场所、景观照明用电平均负荷同比下降10%。根据蓄水存煤、供需形势适时启动相关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公共机构节约用电。白天办公尽可能利用自然光,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减少电梯运行台数,三楼及以下电梯不停;电脑、打印机、碎纸机、开水器等办公设备及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时间;公共走廊、楼梯照明灯加装自动控制和分路式开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夏季空调制冷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度,冬季空调制热温度设置应不高于20度;及时关闭长时间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设置待机状态,出门随手关闭电灯、拔掉电源,关停非必需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灯灭”“人走电断”,减少能耗,节约每一度电。大力开展节电节能宣传,在公共平台重点投放节电节能公益广告,提倡合理利用资源、推进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工业行业高效用电。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合理关停部分辅助设施设备,降低能耗。优化调整生产用电负荷,组织企业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通过计划检修、企业轮休、调班运营等方式错避峰用电,主动参与电力需求响应,降低电网高峰用电负荷。做好做实应急顶峰准备,安排企业自备电源,在电力供需紧张时期顶峰出力。推进节能监督诊断服务,针对关键共性重点用电环节,系统开展节电诊断,鼓励用能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区经济信息化局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商业场所优化用电。鼓励商超、酒店、娱乐场所、文旅场所等商业场所采用先进节电技术,使用节能照明灯具、智能控制系统等节能型电器。优化电梯运行方式,直梯实行单双错层行驶。定期开展节电节能知识宣传培训,持续培养商业用户从业人员的科学节约用电意识。发展户外地摊经济,在吸引市民出门消费的同时,大力开展节电宣传,提高全社会节约用电意识。(区商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景观照明规范用电。优化景观照明运行方式,在确保治安和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照明需要的前提下,根据节假日和季节变化制定开灯控制模式,合理压减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园等景观照明设施的开启数量及运行时间。加强景观照明智能化管理,将重要区域及重要单体建(构)筑物设置的景观照明设施纳入集中管理,合理调整景观照明设施开闭灯时间和亮灯方式,降低景观与市政照明总体用电负荷。加大景观照明项目监察力度,对城市景观照明已建、在建和待建项目及城市道路照明中使用的低效照明产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超标准、超能耗的景观照明,坚决予以停用并整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家庭社区合理用电。组织社区开展节约用电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和“节约用电模范家庭”创建活动,培养和树立节约用电典型。加强节约用电知识宣传,运用新兴媒体投放节约用电宣传广告,扩大节约用电影响力。开展异常大电量用电行为劝导工作,社区、物业必要时协同逐户走访、入户劝导,抵制奢侈浪费用电行为,践行勤俭节约、低碳生活理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约用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政策衔接,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切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工商业分时(尖峰)电价政策,发挥价格对节约用电行为的引导作用。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推广可复制的节能节电、提效降碳示范工程,及时报道节约用电典型做法和成效,扩大节约用电影响力。

(三)加强监督管理。区级相关部门(单位)督促各类电力用户落实各项节约用电措施,合理降低用电成本。加强工作过程管控,量化评估实施成效。

(四)防范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和市区供电中心要加强与实施对象的有效沟通,依据现场实际合理确定节电方式,有效防范用电安全、舆情、民事纠纷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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