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夯实巡河责任。以“河长制”为抓手,建立健全“镇+村”河长体系,通过巡河APP实现查、认、改、罚,做到及时发现,迅速督促整改问题。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和工作目标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治水工作常态化。
(二)深化专项整治。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开展江河支流“清四乱”工作,定期开展人工清漂、污水处理设备维护,提升水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以及乱占滥用河湖岸线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加强培训宣传。持续开展网格员护河培训指导,组织村民参加徒步沿河拾垃圾志愿活动,形成“专人防治+村民自治”合力,提高群众爱河护水意识。搭建信息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定期对水库、渠道、塘坝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