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督促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按要求签订2024年度安全生产承诺书,建立地下矿山“五职”矿长报备制度,推动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集中培训,试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制度,全面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办矿意识。
(2)隐患排查到位。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每月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区级监管部门和企业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矿山企业自查上报、部门督导检查、群众举报查实等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
(3)隐患整治到位。推动企业做好矿山安全综合整治、安全技术体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后半篇文章”,全面完成隐患整改销号闭环。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推动重大事故隐患闭环销号。对同类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屡改屡犯、弄虚作假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从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督促推动不力、整改进展缓慢的地区,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