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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4-04-15   来源: 区教育局   信息类型: 2024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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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单位职能简介: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隶属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19名,其中事业编制18名,工勤编制1名,工勤控编1人。在职人员总数18人,事业人员18人,工勤人员0人,临聘人员40,借调2人;退休人员12。其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

2、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学秩序,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办让家长满意的学校。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保障学校各类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5、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

6、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训,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校园安全防范,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

计划生育工作。

8、统筹管理和协调校园内教育工作。

9、主管全园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幼儿园内(园)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和课程改革新教材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园人才队伍建设。

10、指导和管理幼儿园内的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成人教育学校的课研开发、课研成果转化和教育兴农工作。

11、指导、协调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装备工作;指导、管理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园内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二)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2024年重点工作:

我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拼五强、争先攀高”总要求和教育发展“11671”总体思路,聚焦立德树人,坚持五育并举,突出“优质、公平”两大主题,重点围绕以下目标,强投入、夯基础、优环境、推改革、抓质量,推动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为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95.9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38.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项目资金、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2024年收入预算295.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万元,占1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93万元,占86.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2024年支出预算29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93万元,占86.5%;项目支出40万元,占1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95.9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38.7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项目资金、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93万元、上年结转拨款收入4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39.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5.9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了2.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99.63万元,占78.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占10.55%;卫生健康支出9.79万元,占3.83%;住房保障支出19.51万元,占7.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99.63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9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9.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5.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7.97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金额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金额为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金额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利州东坝幼儿园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大东坝幼儿园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261.3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26.46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0.1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75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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