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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4-04-10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类型: 2024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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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职能简介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着雪峰辖区36.4平方公里,10余万人的基本医疗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承担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基层实践基地教学任务。

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服务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抓好本单位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法治和医德医风的建设。深入实施开展以“三好一满意”为主题的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结合工作实际全心全意为居民的健康服好务

(三)进一步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心工作和业务发展需要有针对性的选派部分人员到省市区三级综合医院进修学习,加强内部培训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职工的业务知识和技术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点,以全中心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为重点,结合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促进我中心职工全面履行职责。

(五)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

(六)加强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加强医务人员院感培训工作,加强医院感染风险防控,防止医院感染暴发流行,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七)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家庭医生团队管理模式,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率达60%。

(八)继续做好全科住院(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基地实践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343.7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2.80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事业收入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67.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年误将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34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70万元,占13.21%;事业收入1960万元,占83.63%;上年结转74.04万元,占3.1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34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70万元,占13.21%;项目支出2034.04万元,占86.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83.7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误将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70万元,上年结转74.0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7.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9.7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67.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误将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8万元,占12.52%;卫生健康支出243.15万元,占78.51%;住房保障支出27.77万元,占8.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7.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225.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预算内人员基本工资等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7.7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9.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3.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14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技术专用车3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单位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在职人员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指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等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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