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障救灾物资储备。定期对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所储应急救灾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全面盘点清查,结合全区灾情灾害特点及时补充完善。同时,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多次研判会商,初步拟定应急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计划,进一步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是做好物资管理维护。按照“储存安全、摆放整齐、数量准确”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救灾物资库物资出入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管理台账,详细登记各类物资的种类、数量、使用年限等基本信息,做到账目清晰、账物相符。同时,完善救灾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在灾害发生时调得出、运得到、用得上、不误事。
三是加强物资督导检查。定期对救灾物资进行检查,防止受潮、霉烂、变质和其他损害。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救灾物资储备点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导各乡镇(街道)按程序、按规定及时处理,不断促进全区救灾物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