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拟订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防返贫监测工作。
(2)承担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3)负责乡村振兴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
(4)负责乡村振兴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
(5)负责并协调区政府对外友好城市建立后的相关工作。
(6)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持之以恒抓牢防返贫监测帮扶。进一步压紧压实区、乡、村三级工作责任,持续强化日常排查和风险数据核实,精准识别监测对象,扎实开展针对性帮扶,及时消除风险,确保不发生“漏测失帮”现象。坚持“四个不摘”,抓紧补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民生保障等短板,全面提升脱贫村发展动能。
(2)持之以恒抓实脱贫群众增收。继续加大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落实增收帮扶措施,推动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充分发挥好“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增收机制,全面提升村集体收益。继续落实就业促进行动,全力确保每个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个人稳定就业。
(3)持之以恒抓细和美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三大革命”,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持续强化内生动力培育提升,用好群众商议、法律强制、道德约束机制,推进三治融合,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4)持之以恒抓好项目建设管理。持续加大向上沟通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中省衔接资金,科学精准谋划项目,按时下达2024年项目实施计划,做好项目跟踪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质效。
(5)持之以恒抓紧干部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纪律作风建设工作部署,始终绷紧纪律作风建设这根“弦”,持续开展深化年三年行动,以超常举措破除机关干部作风之弊,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干事劲。持续深化“清廉工程”行动,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监督,正确引导年轻干部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助力利州乡村全面振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432.2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632.39万元减少20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区级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入预算2432.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18万元,占0.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5.04万元,占99.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支出预算243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04万元,占17.39%;项目支出2009.19万元,占82.61%。
(数据来源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432.2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632.39万元减少20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区级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数据来源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235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7万元。
(数据来源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15.0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0.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区级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数据来源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2335.34万元,占96.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3万元,占1.61%;卫生健康支出12.21万元,占0.51%;住房保障支出28.47万元,占1.18%。
(数据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4.8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行政人员类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局机关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事业人员类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绩效奖。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保障乡村振兴工作正常运转。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8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衔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建设、政策类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8.0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9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其他社会缴费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8.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数据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3.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数据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无下属局机关。
(数据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415.0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23.04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981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