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贯彻落实〈广元市嘉陵江流域总磷控制方案〉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3 来源: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发
浏览量:次
广利府办发〔2024〕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贯彻落实〈广元市嘉陵江流域总磷控制方案〉责任清单》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31日
广元市利州区贯彻落实《广元市嘉陵江流域总磷控制方案》责任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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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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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及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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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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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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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涉磷企业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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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涉磷产业
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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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等要求,规范化工产业、工业园区、涉磷企业布局,对现有涉磷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引导农副食品加工、纺织、造纸、洗涤等重点涉磷企业,针对生产经营中易发生磷流失的重点环节,使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在重点行业中推广无磷助剂使用。削减白酒、屠宰、淀粉、果品加工等行业高浓度有机废水中总磷排放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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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
利州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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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涉磷行业
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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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控废水总磷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严格执行页岩气、中药类制药工业等涉磷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涉磷企业生产、处理废水全收集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加强有毒有害废气收集处理,降低无组织排放,减少物料传输遗洒和扬尘污染。规范含磷废渣处置,防止废渣污染环境。持续规范生活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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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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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工业企业
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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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强化污水排查整治,推动解决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问题,实现园区废水应收尽收。强化污染物排放监管,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强化总磷排放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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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利州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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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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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活源
总磷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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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城乡生活污水总磷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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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洗涤行业为重点,开展建制乡镇生活源总磷排查整治,建立乡镇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污染排放台账。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推进雨污分流,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总磷浓度和除磷水平,鼓励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推进达标尾水深度“去磷”。有效管控汛期生活污水溢流风险。到2025年,有效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达70%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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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水利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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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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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分类、因地制宜采取工程设施与生态措施、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到2025年,全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达81%以上。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机制,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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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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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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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乡镇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防止新增黑臭水体。动态开展水环境巡查排查,对已整治完成的12条黑臭水体强化监管,对巡查发现的跑冒滴漏、脏乱差等影响水环境的问题及时整治,动态清零。开展14条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有效解决城市污水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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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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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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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业源
总磷污染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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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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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广元市利州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全域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以环境承载力为前提,规范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需规范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等配套设施并有效运行,推进粪污全量化利用。散养密集区探索畜禽养殖粪污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分散养殖户自行配套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满足相关要求后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到2025年,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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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利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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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种植业面
源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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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高质高效农业,持续推进现代农(林)业园区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推广应用高效低毒农药,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实施生态沟渠和农田退水集蓄与再利用设施建设,强化农田退水、径流拦截、生态净化及循环利用。到2025年,全区化学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和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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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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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水产养殖业
总磷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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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广元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合理布局水产养殖业,科学确定养殖密度,积极推广大水面生态养殖,发展高产高效设施渔业及稻渔综合种养。严格执行《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061-2023),加强水产养殖过程管理,稳步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促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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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利州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湖泊保护与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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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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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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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入河
排污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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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将总磷污染控制作为入河排污口整治重要内容,规范排污口整治。2023年底,全面完成嘉陵江干流利州段98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强化排污全过程监管,源头削减总磷排放量,推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以水定排严格排污口设置,有效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十四五”期间全区重点工程减排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850吨、45吨,总磷排放强度有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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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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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流域
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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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督导作用,实现各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以南河、清江河等小流域为重点,聚焦城乡污水、垃圾、面源防控、畜禽粪污治理等方面,开展小流域专项排查整治,加强涉磷污染源治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对重点排污口下游、入库支流河口等重点区域建设人工湿地,提升对总磷污染物生态拦截与净化功能,削减总磷污染负荷。加强白龙湖、栖凤湖等重点湖库水体内源防控,削减底泥总磷释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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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湖泊保护与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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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河湖水
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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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修复,严格管控自然岸线开发利用,常态整治河湖“四乱”,构筑生态隔离带,削减总磷入河污染负荷。加大湖塘库堰等自净能力较差的封闭水体整治,降低内源污染负荷。持续巩固小水电整治成效,保障各水电站工程的生态流量。强化流域水资源调度,确保全区161个水资源调度管控断面生态流量达标率稳定达到考核目标。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实施增殖放流,提升水生植被覆盖率,修复河湖水域水生生物生境,促进总磷的生态化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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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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