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有关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律和规章,并指导、监督执行。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协助履行住房公积金的行政监督职能。
5.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区财政局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九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把“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为大力实施“五个一”利州现代化建设实践方案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1.强化收支管理,稳定财政保障能力。更加注重收入形势分析研判,依法挖掘增收潜力,堵塞收入漏洞,切实有效做大做强自身财力。持续强化财政资源提效、资产盘活、资本增值、资金增效工作举措,有效提升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攻坚克难持续稳定土地出让收入水平,扩大土地出让营销,最大限度降低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缺口。继续保持过紧日子强度,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过苦日子,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低效无效支出、超标准支出等。围绕国债、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全力以赴对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强化政策支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依规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各项政策举措,及时兑付惠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继续落实好项目前期经费,落实落细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财政要素保障。加快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年初预算继续安排不低于4000万元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力度,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和中国绿色食品工业名城建设。
3.聚焦民生重点,有效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把“三保”作为财政保障的第一原则、第一顺序和支出底线,在预算安排、资金调度方面始终放在首位。重点聚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发挥财政托底保障作用,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持续加大公共财政、土地出让收入对乡村振兴的投入,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重点加大乡村振兴产业投入,不断强化乡村振兴内在支撑。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完善民生资金监管和网上监控机制,确保民生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严防跑冒滴漏。力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4.深化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管理,稳步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大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入开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的绩效评价,推动绩效评价扩围升级、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监管情况制度。持续深化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高效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有效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提高评审质量。强化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举措,强化政府债务日常监控,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统筹用好财政金融举措全力以赴筹措偿债资金,防止债务违约。扛牢财会监督职责使命,巩固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督促抓实问题整改。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
5.强化党建引领,打造过硬财政队伍。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财政工作,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扎紧制度篱笆。加强财政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根据空编情况及时补员,同时加强财政干部专业训练和实践磨练,提升综合素质和执行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640.7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4.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164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0.7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164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01万元,占56.19%;项目支出718.76万元,占43.78%。(数据来源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40.7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4.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数据来源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0.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2万元。(数据来源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0.7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94.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数据来源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公开表2-1)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2.2万元,占87.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08万元,占6.95%;卫生健康支出28.29万元,占1.73%;住房保障支出66.2万元,占4.03%。(数据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71.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07.15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53.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8.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数据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2.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2.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9.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数据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02元,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9.8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9.03万元,下降14.76%。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数据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预算1640.7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 812.15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09.8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718.7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开展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